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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两个“逃逸”含义的新解读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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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23-35,共13页
加重处罚肇事逃逸的目的是保护初次及后续事故中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法益。除能证明不救助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肇事后不救助伤者以及不清除肇事形成的路障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均应认定为... 加重处罚肇事逃逸的目的是保护初次及后续事故中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法益。除能证明不救助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肇事后不救助伤者以及不清除肇事形成的路障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均应认定为肇事逃逸。逃逸致死既包括不救助初次事故中的伤者致其死亡,也包括肇事者不清除路障引起后续事故致人死亡。成立肇事逃逸和逃逸致死不以逃逸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肇事仅致一人伤害后不救助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逃逸致死;单纯逃逸的只需评价为逃逸致死,积极移置型逃逸升高了伤者死亡风险的,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 逃逸致死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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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规范目的的相对性解读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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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6期53-65,共13页
"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在于,促使肇事者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报警,而不是保证国家刑事追诉权的实现,因而,及时送医后逃离的不成立"肇事逃逸",留在事故现场不逃也不救的也能成立"肇事逃逸",第一时间投... "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在于,促使肇事者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报警,而不是保证国家刑事追诉权的实现,因而,及时送医后逃离的不成立"肇事逃逸",留在事故现场不逃也不救的也能成立"肇事逃逸",第一时间投案却不将被害人及时送医的仍可能成立"肇事逃逸"。"逃逸致死"的规范目的在于,促使肇事者及时救助因交通事故不能自救的被害人以避免其死亡,以及清除路障以避免后续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将事故受伤者留在现场就能得到他人救助,"移置逃逸"实质上等同于单纯逃逸,不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至多成立"逃逸致死"。指使逃逸致死的,不是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而是成立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故意)的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目的 肇事逃逸 逃逸致死 移置逃逸 指使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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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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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银光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第14期261-261,共1页
为了惩罚交通肇事犯罪,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后逃逸"、"逃逸致人死亡"、指使逃逸以及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拟制等做出了具体界定.因此本文从交通肇事含义和内容分析出发,探索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以及相关... 为了惩罚交通肇事犯罪,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后逃逸"、"逃逸致人死亡"、指使逃逸以及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拟制等做出了具体界定.因此本文从交通肇事含义和内容分析出发,探索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以及相关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行为 逃逸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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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罚适用剖析
4
作者 邱赛兰 《经济师》 2015年第10期98-100,共3页
随着现代交通工具汽车等进入千家万户,驾驶机动车已成为当今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发生。因此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准确对肇事人定罪量刑,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律在适用过程中... 随着现代交通工具汽车等进入千家万户,驾驶机动车已成为当今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发生。因此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准确对肇事人定罪量刑,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律在适用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结合司法解释,根据法律逻辑,对现行刑法交通肇事的处罚规定进行分析,提出了适用不同量刑幅度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刑罚适用 逃逸 逃逸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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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杀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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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学杏 《道路交通管理》 2003年第4期21-21,共1页
江西省余江县陈某和浙江省杭州市钟某同在上海打工,被人雇佣为客车驾驶员。2002年2月26日晚,车主让两人出车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拉民工。27日凌晨4时许,因正在驾车的陈某打瞌睡,客车撞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被撞出20多米,车辆损坏,驾驶... 江西省余江县陈某和浙江省杭州市钟某同在上海打工,被人雇佣为客车驾驶员。2002年2月26日晚,车主让两人出车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拉民工。27日凌晨4时许,因正在驾车的陈某打瞌睡,客车撞上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被撞出20多米,车辆损坏,驾驶员孙某被撞得鼻子和手上直流血。钟某下车将孙某扶进客车。孙某要报警,钟某不让,要陈继续开车。途中,孙某提出要客车方赔偿1700元了结此事。陈某和钟某不同意。双方为此争吵起来。尔后,陈某把车停下,要孙某下车。孙某不肯,双方吵得更凶了。陈某和钟某把孙某打了一顿后,强行将孙某推下车。孙某不依,拦在车前不让他们走。陈某吼道:“让开,不让就撞死你。”孙某坚持不让。钟某煽动陈某说:“别理他,开过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致死人命逃逸案件 江西 余江县 2002年2月26日 侦查 审理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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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碰撞”案件中前肇事逃逸人的罪责认定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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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轩 杨妮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94-103,共10页
实践中"二次碰撞"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同案不同判,导致量刑出现极大差异,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一方面原因在于"二次碰撞"这一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对逃逸致人死亡是否应当以逃逸前的行为... 实践中"二次碰撞"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同案不同判,导致量刑出现极大差异,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一方面原因在于"二次碰撞"这一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对逃逸致人死亡是否应当以逃逸前的行为构成基本犯为前提存在理解分歧。通过对法条、司法解释及相关刑法理论进行分析后得出,逃逸前的行为是否符合基本构成,不影响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在前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未中断因果关系的情形下,用原因力定量分析法合理限制解释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以避免对其适用第三档量刑幅度,实现罚当其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二次碰撞 逃逸致死 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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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兼论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 被引量:2
7
作者 刘立杰 《理论界》 2006年第S1期48-50,共3页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应当仅限于过失,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分别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情形,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如果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时,因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应当仅限于过失,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分别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情形,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如果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时,因行为人逃逸致该被害人死亡完全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逃逸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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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纯正不作为犯附和于先行行为加重犯的处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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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虎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11-219,共9页
不纯正不作为犯并非法定的不作为犯,基于其在具体事态中与先行行为犯罪的密切关系,遵循罪刑均衡原则、加重犯构成与罪数形态的理论,在先行行为犯罪之加重犯的罪与刑能够包容对不作为犯处置的场合,可以将这一不纯正不作为犯附和于先行行... 不纯正不作为犯并非法定的不作为犯,基于其在具体事态中与先行行为犯罪的密切关系,遵循罪刑均衡原则、加重犯构成与罪数形态的理论,在先行行为犯罪之加重犯的罪与刑能够包容对不作为犯处置的场合,可以将这一不纯正不作为犯附和于先行行为犯罪中作为该罪情节予以论处。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合理处置,是上述这一规则在行为并结果加重犯中的典型呈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中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合理处置,是上述这一规则在结果加重犯中的典型呈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行行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 附和处置规则 肇事逃逸致死 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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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处罚条件视域中的交通肇事罪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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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 《北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2年第1期241-285,共45页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的结果犯,被视为传统理论的“真理性”结论,但是这样解释无法解释法定刑的幅度,无法处理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竞合关系、无法解释“因逃逸致死”的规定、无法解释本罪的罪过结构。从解释学上讲,应当引进客观处罚条件...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的结果犯,被视为传统理论的“真理性”结论,但是这样解释无法解释法定刑的幅度,无法处理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竞合关系、无法解释“因逃逸致死”的规定、无法解释本罪的罪过结构。从解释学上讲,应当引进客观处罚条件,扩大在分则中的具体适用,同时借助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将交通肇事基本犯解释为故意的具体危险犯。逃逸的加重情节有其特有的规范保护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同时兼顾个人安全。单纯逃逸的是情节加重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属于以情节加重犯为基础的结果加重犯,同时包含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在方法论上,应将教义学规则纳入刑法解释中,从刑法注释学走向刑法教义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逃逸致死 客观处罚条件 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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