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交通肇事“逃逸”新论
- 1
-
-
作者
田硕
马荣春
-
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21-128,共8页
-
文摘
交通肇事“逃逸”的内涵究竟是“逃避法律追究”还是“逃避救助义务”,学界并未形成一致意见。然而,这两者并非二元对立关系,其在解释方法上是同源的。因此,将它们结合起来形成“结合说”以揭示“逃逸”的内涵并无不妥。由此,不仅可以解决“肇事逃逸”法定刑升格的正当性问题,也回应了“逃避救助义务说”与司法解释有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规定相违背的问题。“逃逸”情节的特殊性决定了“逃逸”只具有依附地位而无独立性,这意味着“逃逸”情节只影响对行为人的量刑。所以,在交通肇事的制度安排上,将“逃逸”作为定罪情节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相关规定应予以删除。
-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逃避法律追究说
逃避救助义务说
结合说
-
Keywords
traffic accident
escape
the theory of evading legal prosecution
the theory of evading the obligation of rescue
the theory of combination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实质与认定
- 2
-
-
作者
路晶晶
-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
-
出处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3年第5期89-92,共4页
-
文摘
"交通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复杂,正确认识逃逸的实质对于解决其认定问题至关重要,目前有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的理论学说,包括逃避法律追究说和不履行救助义务说,但两种学说也存在着不足之处。要正确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首先应立足于其不作为的实质。其次,结合刑法对行为人逃逸加重处罚的实质依据,以及司法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目的即"逃避法律追究"应当进行广义理解,"逃避法律追究"应当解释为事故发生之后,行为人不履行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报警等相关法定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结合以上理论分析与司法实践,将以事故后行为人是否离开现场为区分,对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与否进行归纳认定。
-
关键词
交通肇事后逃逸
逃避法律追究说
不履行救助义务说
本质不作为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性解释
被引量:1
- 3
-
-
作者
孙浩文
-
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
出处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01-104,共4页
-
文摘
我国学者在对交通肇事"逃逸"问题进行解释时,主要采取了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方法。无论哪种方法都有其天然的缺陷,产生了很多让人难以接受的结论。对"逃逸"应该从它的行为结构入手进行解释,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实属交通肇事罪与遗弃罪的结合犯,这样才能有效解释立法者对其升格法定刑的依据。
-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
逃避法律追究说
逃避救助义务说
规范目的解释
行为性
-
Keywords
Traffic hit-and-run
avoid legal action
evade duty relief
specification tel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behavioral explanation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交通肇事逃逸——基于二元行为无价值论的路径分析
- 4
-
-
作者
钱日彤
-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28-32,共5页
-
文摘
学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界定历来存在诸多争议,但目前各种观点并没有将交通肇事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与司法实际相联系,因而存在一定的片面性。遵循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路径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不只是促使肇事者积极抢救被害人,更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交通秩序,重塑规范的有效性,增强国民的安全意识与秩序观念,故应当将交通肇事逃逸解释为行为人明知自己交通肇事而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进而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险或造成其他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
-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
逃避法律追究说
救助义务说
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
-
Keywords
traffic accident escape
the theory of evading the legal penalty
the theory of rescue obligation
the dualism of conduct without value
-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