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逆向劳务派遣的法律效力
1
作者 秦文献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80-182,共3页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通常所争议的逆向劳务派遣仅限于要派单位在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员工转变身份的狭义范畴。对此,应当确认原用人单...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通常所争议的逆向劳务派遣仅限于要派单位在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员工转变身份的狭义范畴。对此,应当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遣才有效。而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应为倡导性适用,而非强制性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向劳务派遣 效力 适用范围
下载PDF
“逆向劳务派遣”有效论
2
作者 秦文献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56-58,共3页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分为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已经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两种情形。通常所认为的"逆向劳务派遣"无效仅限于要派单...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分为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已经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两种情形。通常所认为的"逆向劳务派遣"无效仅限于要派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尚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其转变身份的范畴,如果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遣有效。而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应为倡导性适用,而非强制性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向劳务派遣 效力 适用范围
下载PDF
逆向劳务派遣的合法性如何认定
3
作者 黄乐平 朱茂林 杨永琦 《人事天地》 2014年第1期43-45,共3页
所谓逆向劳务派遣,是指由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双方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至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逆向劳务派遣由于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过于明显,所以其效力一直... 所谓逆向劳务派遣,是指由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双方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至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逆向劳务派遣由于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过于明显,所以其效力一直存疑,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逆向劳务派遣纠纷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向劳务派遣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
下载PDF
逆向劳务派遣之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3
4
作者 问清泓 宋晓波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84-87,共4页
逆向劳务派遣是一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假派遣,它极大的损害了派遣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笔者通过分析逆向劳务派遣法律性质,判定逆向派遣的违法性,从限制劳务派遣行业范围、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平等权三方面探讨如何有... 逆向劳务派遣是一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假派遣,它极大的损害了派遣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笔者通过分析逆向劳务派遣法律性质,判定逆向派遣的违法性,从限制劳务派遣行业范围、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平等权三方面探讨如何有效规制逆向派遣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向劳务派遣 法律性质 法律规制
原文传递
逆向劳务派遣法律效力再思考
5
作者 秦文献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1年第4期37-39,共3页
逆向劳务派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所争议的逆向劳务派遣仅限于要派单位在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员工转变身份的狭义范畴。对于此等情形应当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 逆向劳务派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所争议的逆向劳务派遣仅限于要派单位在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员工转变身份的狭义范畴。对于此等情形应当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遣有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应为倡导性适用,而非强制性执行,且应采用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逆向劳务派遣 效力 适用范围
原文传递
我国劳务派遣现状分析 被引量:4
6
作者 丁芳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39-41,共3页
劳务派遣是现代用工形式的重要发展,它给劳资双方都提供了更多灵活选择的空间,然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舶来制度,引入中国之后出现了种种问题。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滥用、同工不同酬、派遣单位资质低、逆向派遣严重,针对以上问... 劳务派遣是现代用工形式的重要发展,它给劳资双方都提供了更多灵活选择的空间,然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舶来制度,引入中国之后出现了种种问题。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滥用、同工不同酬、派遣单位资质低、逆向派遣严重,针对以上问题,笔者从限制劳务派遣范围、界定同工同酬标准、提高派遣单位设立门槛、严格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旨在为规范现阶段的劳务派遣制度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人才租赁逆向派遣
下载PDF
劳务派遣之法律规制再思考
7
作者 邓茗 《区域治理》 2020年第25期73-73,共1页
劳务派遣因其灵活性、弹性大等特点备受企业的喜爱,但与此同时法律规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制度出现失衡,用工单位为减少企业开支“先招工后派遣”,即“逆向派遣”,此种做法既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违背了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本文从三个... 劳务派遣因其灵活性、弹性大等特点备受企业的喜爱,但与此同时法律规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制度出现失衡,用工单位为减少企业开支“先招工后派遣”,即“逆向派遣”,此种做法既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违背了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即提出问题,分析立法、司法现状,探讨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制,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派遣 逆向劳务派遣 法律规制
下载PDF
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探讨——以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为视角 被引量:2
8
作者 何小勇 邢智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79-87,共9页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务派遣 编制外用工 逆向劳务派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质雇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