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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西汉“复作”的生成机制及身份归属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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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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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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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7-94,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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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汉魏六朝帝制社会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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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复作"是西汉时期的一个称谓,围绕着复作的生成机制、身份归属,古今学者众说纷纭。实际上,官私债务是西汉复作人员的重要来源,依据有二:一,对汉武帝泰山封禅后的同一道诏书,《汉书》言"行所巡至"免除"逋赋贷",对应着《史记》所言"行所过毋有复作";二,居延新简有临之燧长薛忘得沦为复作的案例,这很可能是因其导致官物损失所致。从因官私债务而入官府劳作的特点来看,复作应当是秦代"居赀赎债"的替代品。但居赀往往要并称其爵位,说明"居赀"在身份上属于民,同时也表明,这一称谓尚不具备独立标识身份的功能。西汉复作已具有独立标识身份的功能,因此,它应当是介于编户民与刑徒之间的过渡身份。复作适用于刑徒,大概正是对这种过渡身份移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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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复作
官私债务
逋赋贷
居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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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4.1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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