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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与移除”规则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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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冬冬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49-159,共11页
源于美国版权法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排除规则,具有免责功能、确定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通知与移除”规则适用于版权领域的重要理由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控制性较强,在其能力范围内具有初步核实的能力... 源于美国版权法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排除规则,具有免责功能、确定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通知与移除”规则适用于版权领域的重要理由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控制性较强,在其能力范围内具有初步核实的能力。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不同、保护范围差异大、侵权判断复杂程度不同,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扩展适用于商标、专利等互联网侵权领域,赋予了电商平台与其能力不相匹配的义务。移除措施引发了电商平台不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加区分统一适用导致利益失衡。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作为归责要件,偏离了规则的预设功能。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性、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及自身能力、技术可行性、电商产业发展的特点构建相应的制度。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假冒商标和假冒专利的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处理模式;对于发明专利、疑难复杂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混淆性商标侵权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转通知—反通知—依申请介入处理”的处理模式。同时明确通知与反通知的形式和内容,明晰必要措施的认定标准,增加“冻结网页”这一必要措施,规定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制度,进而实现该规则设立的目的和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避风港 通知与移除规则 通知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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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与删除”规则对专利侵权的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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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美含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2年第2期127-130,共4页
相比于商标权和著作权,专利由于其复杂的技术性导致判断是否侵权的难度很大,同时,删除链接会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带来很大损失,因此将“通知与移除”规则引入专利法需要进行更严格的考量。本文基于“通知与移除”规则的立法目,比较目前学... 相比于商标权和著作权,专利由于其复杂的技术性导致判断是否侵权的难度很大,同时,删除链接会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带来很大损失,因此将“通知与移除”规则引入专利法需要进行更严格的考量。本文基于“通知与移除”规则的立法目,比较目前学者提出的不同规则设置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来分析该规则的适用困境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明确有效通知要件、引用担保金规则、完善救济与制裁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中心联动执法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与移除规则 电子商务平台 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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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公开文件存储空间提供者的责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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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镕 《科技与法律》 2011年第3期30-34,共5页
网络公开文件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并不可能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但其不当行为可能构成间接侵权。我国行政法规范对于认定"明知或应知例外"、空间服务合同对于"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规则... 网络公开文件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并不可能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但其不当行为可能构成间接侵权。我国行政法规范对于认定"明知或应知例外"、空间服务合同对于"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规则均具有一定影响。我国空间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较美国与欧盟更为严格。根据"通知与移除规则"仅可移除公开访问权限,根据"反通知与恢复规则"进行恢复的应适当延长公开访问权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储空间 实质性非侵权用途规则 避风港 通知与移除规则 通知与恢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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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过错的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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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兴洪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76-79,共4页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时,主观过错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观过错包括"明知"和"应知",权利人的"通知"或者"警告"只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时,主观过错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观过错包括"明知"和"应知",权利人的"通知"或者"警告"只是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的一个途径,而不是唯一途径。根据"通知与移除"规则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同时,也需要明确是否符合"红旗标准",只有将"避风港原则"和"红旗标准"综合运用,才能正确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过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主观过错 通知与移除规则 避风港 红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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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商标侵权连带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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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脱娟娟 张有亮 《社科纵横》 2019年第8期59-64,共6页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纠纷尤其严重,纠纷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但法律在认定其侵权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时条文规定含糊不清,而法院能否准确认定关乎到整个网络市场的未来。换言之,在司法实务中判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纠纷尤其严重,纠纷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但法律在认定其侵权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时条文规定含糊不清,而法院能否准确认定关乎到整个网络市场的未来。换言之,在司法实务中判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时,要坚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若只是单纯地为了更多维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而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过重的责任,则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反若承担的责任太低,显然有损被侵权人的权益。因此,明确其商标侵权责任非常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 商标侵权 连带责任 “知道”规则 通知与移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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