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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据标准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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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龙天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45-47,共3页
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而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检机关对逮捕证据标准应该统一认识。逮捕证据标准是侦检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 ,对拟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提出的证明自己的主张所要求收集到的证据体系和标准。逮捕证据... 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而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检机关对逮捕证据标准应该统一认识。逮捕证据标准是侦检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 ,对拟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提出的证明自己的主张所要求收集到的证据体系和标准。逮捕证据标准分为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 ,提请逮捕和批捕时要按照这些标准对证据进行审查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逮捕证据 侦检机关 中国 刑事赔偿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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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薄证据案件中逮捕证据标准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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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229-230,共2页
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单薄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时所用的证据标准存在差异,提起公诉的证据审查更严格于批准逮捕时的证据标准,因而很难避免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出现。这类诉讼风险发生在合理的限度内就是正常现象,国家应从立法上... 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单薄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时所用的证据标准存在差异,提起公诉的证据审查更严格于批准逮捕时的证据标准,因而很难避免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出现。这类诉讼风险发生在合理的限度内就是正常现象,国家应从立法上建立相关的制度来应对此类合理诉讼风险的出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薄证据 刑事案件 逮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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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逮捕证据要件中“已有查证属实”的理解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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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仲瑾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12期25-26,共2页
"证据已有查证属实"是逮捕的重要证据标准,由于司法解释笼统原则,缺乏考量标准,执法实践上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成为影响逮捕措施正确适用中的突出问题。正确把握"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应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内容... "证据已有查证属实"是逮捕的重要证据标准,由于司法解释笼统原则,缺乏考量标准,执法实践上出现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成为影响逮捕措施正确适用中的突出问题。正确把握"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应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充足性、证据间矛盾的合理排除、犯罪构成证据的全面性等四个方面去审查和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证据 查证属实 四个要素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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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错捕”准确定位
4
作者 毛晓玲 《天津法学》 1999年第2期30-33,共4页
关键词 犯罪事实 错捕 诉讼结果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 逮捕证据 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 检察院 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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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错捕”准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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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晓玲 《学习与思考》 1998年第9期32-33,共2页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对错捕的理解和认识很不一致,直接影响逮捕正常功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给"错捕"以准确定位。一、"错捕"的认定依据及概念刑诉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对错捕的理解和认识很不一致,直接影响逮捕正常功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给"错捕"以准确定位。一、"错捕"的认定依据及概念刑诉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依法逮捕。"刑诉法第60条的规定,既是逮捕的法律依据,也是错捕的认定依据。在刑诉法所规定的逮捕三个条件中,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与原刑诉法相比,未作实质性变动,唯独逮捕的证据条件,由原来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适当地放宽了逮捕条件。因此,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便成了认定错捕的主要依据。究竟是什么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呢?笔者体会应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是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前后出现两个有,"有"即是客观存在,而非凭空想像或虚构隐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事实 错捕 犯罪嫌疑人 刑诉法 逮捕证据 证据 准确定位 诉讼结果 判处徒刑 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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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审查逮捕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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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柏宏 《内蒙古检察》 2004年第1期26-27,共2页
为了保证正确地使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 为了保证正确地使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犯罪事实 逮捕案件证据 逮捕条件 审查工作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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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起诉、审判阶段证据要求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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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晓玲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57-58,共2页
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曾起到了不可抹煞的作用。但实践证明,只有"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才能捕,即把批捕的证据要求与起诉、审判的证据要求相混同... 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曾起到了不可抹煞的作用。但实践证明,只有"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才能捕,即把批捕的证据要求与起诉、审判的证据要求相混同的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因此,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逮捕的证据条件,准确区分和把握批捕的证据要求与起诉、审判的证据要求之异同,对今后的办案实践显得非常必要。一、批捕、起诉、审判证据的法定条件 (一)对逮捕证据条件的理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完整地保留了逮捕的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将原证据条件"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变更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证据事实 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 起诉 审判阶段 批捕 强制措施 逮捕证据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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