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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的法理重述及规范构造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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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天玉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78-92,共15页
工作时间具有多义性并对应不同的法律效力。在学理上,工作时间认定存在"实际劳动说"与"指挥命令说",我国大陆地区司法事实上采取了"实际劳动说",将不符合劳动给付要求的值班等时间归入工作与休息之间的... 工作时间具有多义性并对应不同的法律效力。在学理上,工作时间认定存在"实际劳动说"与"指挥命令说",我国大陆地区司法事实上采取了"实际劳动说",将不符合劳动给付要求的值班等时间归入工作与休息之间的第三类时间。而"指挥命令说"在劳动形态日益灵活多元的趋势下也面临解释力不足的困境。因此,应引入"劳动解放法理",以"劳动者可依自己之目的充分利用时间"为标准,划定工作与休息的时间分界,排除第三类时间。判断劳动者是否获得解放之状态,可适用饮酒测试的分析方法,旨在具象化劳动者是否负有保持劳动力之义务。在工作时间定性基础上可进行类型化,根据劳动强度和"业务遂行性"分为正常工作时间与非正常工作时间,前者受劳动基准法上标准工时的强制规范,后者可由劳雇双方协商后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基准强制与约定审批相结合的路径实现工作时间的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作时间 业务遂行性 劳动基准 指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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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办公”的工伤认定标准探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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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国俊 张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78-84,共7页
互联网时代催生富有弹性的新型劳动样态,"家庭"与"办公"的结合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同时对现行工伤体系提出了挑战。如在(2017)最高法行申6467号案件中,传统工伤认定的时空要素面对场所功能混同而失灵,如何准确界分... 互联网时代催生富有弹性的新型劳动样态,"家庭"与"办公"的结合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同时对现行工伤体系提出了挑战。如在(2017)最高法行申6467号案件中,传统工伤认定的时空要素面对场所功能混同而失灵,如何准确界分"家庭状态"与"办公状态"成为遂行要件判断的关键。同时,现行工伤认定的"危险增加规则"失去适用基础,起因性因果关系在中性风险和混合风险中如何判断也成为难点。因此,亟需从现实挑战入手分析工伤认定标准,重新依遂行性和起因性构建新规则,并围绕此两点确立总量理论为认定基准,以应对家庭办公工伤认定的难点,从而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办公 认定标准 遂行性 起因 总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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