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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参加《遗嘱处分方式准据法公约》之探析
1
作者
浦伟良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44-47,共4页
关键词
准据法
遗嘱处分
遗嘱
方式
遗嘱
人
公证
遗嘱
涉外
遗嘱
继承
法律适用
继承法
不动产所在地
遗嘱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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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涉外遗嘱处分方式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2
作者
欧斌
余丽萍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1999年第2期86-88,共3页
关键词
法律冲突
遗嘱处分
法律适用
涉外
遗嘱
继承
国际私法
遗嘱
方式
遗嘱
人
准据法
冲突规范
涉外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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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中国加入《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之可行性
3
作者
罗国强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4年第1期71-79,共9页
《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是目前参加国最多的统一冲突法公约之一,并构成国际私法在遗嘱方式有效性方面的重要发展。该公约始终贯彻了有利遗嘱方式的原则,其基本精神在于宽泛地选择连接点,尽量扩大遗嘱方式准据法的范围,最大限...
《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是目前参加国最多的统一冲突法公约之一,并构成国际私法在遗嘱方式有效性方面的重要发展。该公约始终贯彻了有利遗嘱方式的原则,其基本精神在于宽泛地选择连接点,尽量扩大遗嘱方式准据法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加遗嘱在方式上有效的可能性,以实现遗嘱人的意愿。当前我国加入该公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中国加入该公约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该公约所贯彻的有利遗嘱方式原则符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该公约条文被并入国内法,可以补正现有立法的缺失。我国可以通过利用该公约中所允许的条约保留以及公共秩序保留的条款,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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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海牙
遗嘱处分
方式法律适用公约》
冲突法
法律适用
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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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之衍进的中国法律史叙事
4
作者
蔡晓荣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68-182,共15页
传统中国基于自身独特的社会伦理和家族主义传统,对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之行为采取一种限制性立场,其具有维护父子亲缘格局、维系家族存续和血缘亲情等价值取向。自近代以来,受大陆法系国家继承立法的示范,经由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持...
传统中国基于自身独特的社会伦理和家族主义传统,对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之行为采取一种限制性立场,其具有维护父子亲缘格局、维系家族存续和血缘亲情等价值取向。自近代以来,受大陆法系国家继承立法的示范,经由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持续努力,中国循次而进在继承法中引入了一个立足于个人权利本位、符合形式理性、以限制遗嘱人任意处分遗产为核心内容的特留分制度。回溯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从传统到近代的衍进脉络可以发现,维护血缘亲情、尊重人伦情理始终是其不变的价值追求。今日重温这些历史叙事,对于我们反思和完善当下中国的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法律规则,仍可提供良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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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处分
财产
特留分制度
血缘亲情
原文传递
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怎么办
5
《山西老年》
2006年第7期57-57,共1页
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继承
继承法
财产
所有权转移
补偿
开始
分割
遗产
撤销
原文传递
“遗嘱执行人”探微
被引量:
1
6
作者
谭启平
《现代法学》
1986年第3期42-44,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提出了“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提出了“遗嘱执行人”这一概念。然而,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性质、法律地位如何等问题,还需作一些探讨。什么是遗嘱执行人?依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谓遗嘱执行人,是指基于遗嘱人或法院的指定,有权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管理和分配遗产,处理有关遗嘱事务之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特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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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执行人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遗产
继承法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被指定人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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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对遗嘱变更的形式不应加以限制
被引量:
1
7
作者
杨仁家
《现代法学》
1983年第4期32-34,共3页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人立了遗嘱后就不再去轻易地变更它。
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变更
人死亡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
财产所有人
公证机关
遗嘱
继承
书面形式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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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试论夫妻共同遗嘱
被引量:
1
8
作者
任景龙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219-224,共6页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各国民事立法的态度不尽一致。法国、日本、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同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设立共同遗嘱,当然也就不承认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联邦德国、民主德国民法典则允许设立夫妻共同遗嘱,并都用专门一节予以...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各国民事立法的态度不尽一致。法国、日本、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同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设立共同遗嘱,当然也就不承认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联邦德国、民主德国民法典则允许设立夫妻共同遗嘱,并都用专门一节予以规定。但是,其他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均无关于共同遗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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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同
遗嘱
民事立法
法律效力
德国民法典
捷克斯洛伐克
遗嘱处分
匈牙利
法国
联邦德国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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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遗嘱继承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9
作者
李就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8-11,共4页
我国第一部关于个人财产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向全国人民颁布和已于同年十月一日正式施行了。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具有中国特...
我国第一部关于个人财产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向全国人民颁布和已于同年十月一日正式施行了。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具有中国特色的继承法,也是一部涉及我国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因此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亿万人民其中也包括了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一致关注。在我们实施继承法的过程中。认真学习和领会继承法规定的精神实质,对于在实践中正确贯彻执行继承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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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继承
继承法
遗嘱处分
合法性
必要性
贯彻执行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财产继承权
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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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对我国继承法中必留分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
2
10
作者
杨震
《求是学刊》
1988年第6期53-56,共4页
关键词
继承法
罗马法
遗嘱处分
制度
遗嘱
自由
继承人
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无劳动能力
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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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遗嘱人处分了无权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11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8期60-60,共1页
编辑同志:程某是我厂的退休职工,他的两个儿子都是我厂下属服务公司的临时工。今年年初,程某因病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存款四万余元归大儿子继承,自己居住的两居室住房归小儿子继承。今年3月,程某去世,两个儿子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前不...
编辑同志:程某是我厂的退休职工,他的两个儿子都是我厂下属服务公司的临时工。今年年初,程某因病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存款四万余元归大儿子继承,自己居住的两居室住房归小儿子继承。今年3月,程某去世,两个儿子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前不久,厂里要收回程某分给小儿子的住房,这时大家才知道这套住房并不是程某的个人财产,而是厂里按规定分配给他居住的,产权还属于厂方所有。而程某生前一直认为该住房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按照厂里的规定,职工调离本厂或者死亡,厂里将收回住房。这样一来,程某的小儿子就无法继承遗产,于是要求同哥哥等份继承父亲留下的四万余元存款。程某小儿子的要求遭到兄嫂的反对,为此他们兄弟产生矛盾。请问,程某在遗嘱中处分了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程某的小儿子能否要求对遗产进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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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处分
住院期间
个人财产
住房
遗嘱
继承
继承遗产
退休职工
存款
服务公司
内蒙古
原文传递
“遗嘱执行人”初探
被引量:
2
12
作者
谭启平
《法学杂志》
1986年第3期18-20,共3页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3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3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性质、法律地位等问题,至今尚无人进行探讨。遗嘱继承及遗嘱执行人,在现代世界各国的继承法中都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罗马法中,对于遗嘱继承有较详细的规定,但无遗嘱执行人这一制度,封建社会里,宗法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占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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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执行人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继承法
被代理人
遗产
被继承人
个人财产
民事代理制度
被指定人
原文传递
共同遗嘱质疑
13
作者
王辛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35-36,共2页
对于通常由夫妻间订立的共同遗嘱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国外立法各树旗帜,我国继承法未作明确规定,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都持肯定态度。其主要理由是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财产所有人意志的自由体现。笔者认为,共同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仅在...
对于通常由夫妻间订立的共同遗嘱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国外立法各树旗帜,我国继承法未作明确规定,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都持肯定态度。其主要理由是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财产所有人意志的自由体现。笔者认为,共同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仅在理论上背离民法学原理,且在实践中弊多利少,隐患很大,故不宜提倡。民法学原理告诉我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主要条件之一,是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同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要求各有不同。在合同行为中,双方意思表示不仅要真买,而且要求合意。而对遗嘱行为,法律所强调保护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志的自由体现。道理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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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由体
意志
共同
遗嘱
肯定态度
意思表示
遗嘱处分
财产所有人
遗产
继承法
民法学
原文传递
公证确认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
14
作者
李玉珍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3-43,共1页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是保证《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得以实施的重要措施。由于遗嘱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所立遗嘱也十分繁杂。公证机关在受理此种公证时,应认真审核、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审核确认遗嘱形式要...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是保证《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得以实施的重要措施。由于遗嘱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所立遗嘱也十分繁杂。公证机关在受理此种公证时,应认真审核、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审核确认遗嘱形式要件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人员要按《继承法》第十七条关于对遗嘱形式的基本要求,对遗嘱各形式要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审核自书遗嘱是否是遗嘱人亲笔书写时,应以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无争议为前提,同时还要有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是亲笔书写的证据材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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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继承
合法性
真实性
形式要件
法定继承人
自书
遗嘱
见证人
确认
继承法
原文传递
怎样立遗嘱
15
作者
郑幸福
《法学》
1984年第7期24-25,共2页
遗嘱是财产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而待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任何智力正常的成年公民都可以立遗嘱决定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置。公民立遗嘱时必须注意下述问题: 首先,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例如: 第一,遗嘱...
遗嘱是财产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而待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任何智力正常的成年公民都可以立遗嘱决定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置。公民立遗嘱时必须注意下述问题: 首先,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例如: 第一,遗嘱不能侵犯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实践中,属以下三种情况的特别需要强调不得遗嘱处分:(一)城市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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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书面
遗嘱
家庭成员
意志
遗嘱处分
法律行为
个人财产
遗产
法律规定
公民个人
集体财产
原文传递
海峡两岸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比较
16
作者
田园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8-10,共3页
一、遗嘱继承的原则大陆继承法采取遗嘱自由与适当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即相对遗嘱自由原则,赋予公民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的自主处分权.“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充分保护了公民立遗嘱处分其个人合...
一、遗嘱继承的原则大陆继承法采取遗嘱自由与适当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即相对遗嘱自由原则,赋予公民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的自主处分权.“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充分保护了公民立遗嘱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同时,为了继续实现互济互助、养老育幼的家庭经济职能,大陆继承法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作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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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继承法
口头
遗嘱
海峡两岸
遗嘱
继承
遗嘱
执行人
特留份
遗嘱处分
大陆
法定继承人
台湾
原文传递
这份遗嘱有效吗?
17
作者
豫民
《法学杂志》
1988年第2期48-49,共2页
编辑同志: 我父亲一九六四年去世,母亲不久改嫁。一九八一年祖母去世,一九八三年起我便和祖父一起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一九八七年七月祖父去世,我的伯父拿出一份祖父遗嘱,这份由他人代书遗嘱竟然把全部家产指定由伯父一人继承。这...
编辑同志: 我父亲一九六四年去世,母亲不久改嫁。一九八一年祖母去世,一九八三年起我便和祖父一起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一九八七年七月祖父去世,我的伯父拿出一份祖父遗嘱,这份由他人代书遗嘱竟然把全部家产指定由伯父一人继承。这份遗嘱,是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写的,见证人有两个。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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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处分
生活起居
祖父
见证人
法定继承人
签名
代位继承
完全有效
意思表示
遗产
原文传递
浅谈遗嘱继承的有关问题
18
作者
张颜达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8年第3期82-84,共3页
一、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遗嘱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颁布前,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广。直至继承法颁布后,还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它人。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
一、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遗嘱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颁布前,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广。直至继承法颁布后,还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它人。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明文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就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为什么这样规定?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血缘关系是确定继承权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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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继承
口头
遗嘱
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
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
公证
遗嘱
遗嘱处分
遗嘱
执行人
无行为能力
原文传递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
19
作者
徐煜
《法学》
1988年第2期29-30,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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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能力
遗嘱
继承
生活来源
被继承人
遗嘱处分
法定继承人
必要限制
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比较原则
原文传递
略论遗嘱继承
20
作者
刘玉珠
郭春滨
《法学评论》
1985年第6期17-20,共4页
(一) 遗嘱继承是继承方式的一种。早在公元前451年,十二铜表法就有“关于铜钱和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均依照遗嘱办理”的记载。但当时只限于在家旅代表权转移等很小的范围内使用。在我国古代,虽然一些史说资料中不泛遗诏、遗言、遗表之类...
(一) 遗嘱继承是继承方式的一种。早在公元前451年,十二铜表法就有“关于铜钱和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均依照遗嘱办理”的记载。但当时只限于在家旅代表权转移等很小的范围内使用。在我国古代,虽然一些史说资料中不泛遗诏、遗言、遗表之类的记载,但这些都是一些统治者用在政治、军事、人才举荐方面,很少涉及对财产的处分上。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继承法——《大清民律(草案)》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直到民国以后,国民党政府按德、法、日的民法典体系,才把遗嘱继承列于法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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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继承法
未成年人
个人财产
我国古代
医疗单位
继承制度
民法典体系
认识能力
原文传递
题名
我国参加《遗嘱处分方式准据法公约》之探析
1
作者
浦伟良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6期44-47,共4页
关键词
准据法
遗嘱处分
遗嘱
方式
遗嘱
人
公证
遗嘱
涉外
遗嘱
继承
法律适用
继承法
不动产所在地
遗嘱
能力
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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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涉外遗嘱处分方式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2
作者
欧斌
余丽萍
机构
青岛大学文学院国际关系学系
出处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1999年第2期86-88,共3页
关键词
法律冲突
遗嘱处分
法律适用
涉外
遗嘱
继承
国际私法
遗嘱
方式
遗嘱
人
准据法
冲突规范
涉外继承关系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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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中国加入《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之可行性
3
作者
罗国强
机构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4年第1期71-79,共9页
基金
2010年武汉大学“70后学者学术团队建设计划”资助项目
文摘
《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是目前参加国最多的统一冲突法公约之一,并构成国际私法在遗嘱方式有效性方面的重要发展。该公约始终贯彻了有利遗嘱方式的原则,其基本精神在于宽泛地选择连接点,尽量扩大遗嘱方式准据法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加遗嘱在方式上有效的可能性,以实现遗嘱人的意愿。当前我国加入该公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中国加入该公约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该公约所贯彻的有利遗嘱方式原则符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该公约条文被并入国内法,可以补正现有立法的缺失。我国可以通过利用该公约中所允许的条约保留以及公共秩序保留的条款,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海牙
遗嘱处分
方式法律适用公约》
冲突法
法律适用
准据法
分类号
D997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之衍进的中国法律史叙事
4
作者
蔡晓荣
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出处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68-182,共15页
文摘
传统中国基于自身独特的社会伦理和家族主义传统,对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之行为采取一种限制性立场,其具有维护父子亲缘格局、维系家族存续和血缘亲情等价值取向。自近代以来,受大陆法系国家继承立法的示范,经由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持续努力,中国循次而进在继承法中引入了一个立足于个人权利本位、符合形式理性、以限制遗嘱人任意处分遗产为核心内容的特留分制度。回溯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从传统到近代的衍进脉络可以发现,维护血缘亲情、尊重人伦情理始终是其不变的价值追求。今日重温这些历史叙事,对于我们反思和完善当下中国的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法律规则,仍可提供良多启示。
关键词
遗嘱处分
财产
特留分制度
血缘亲情
Keywords
disposition of property by will
special retention system
the blood affection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怎么办
5
机构
<山西老年>法律顾问组
出处
《山西老年》
2006年第7期57-57,共1页
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继承
继承法
财产
所有权转移
补偿
开始
分割
遗产
撤销
分类号
D923.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遗嘱执行人”探微
被引量:
1
6
作者
谭启平
出处
《现代法学》
1986年第3期42-44,共3页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提出了“遗嘱执行人”这一概念。然而,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性质、法律地位如何等问题,还需作一些探讨。什么是遗嘱执行人?依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谓遗嘱执行人,是指基于遗嘱人或法院的指定,有权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管理和分配遗产,处理有关遗嘱事务之人。遗嘱执行人的法律特征是:
关键词
遗嘱
执行人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遗产
继承法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被指定人
人民法院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对遗嘱变更的形式不应加以限制
被引量:
1
7
作者
杨仁家
出处
《现代法学》
1983年第4期32-34,共3页
文摘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人立了遗嘱后就不再去轻易地变更它。
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变更
人死亡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
财产所有人
公证机关
遗嘱
继承
书面形式
基层组织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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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试论夫妻共同遗嘱
被引量:
1
8
作者
任景龙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219-224,共6页
文摘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各国民事立法的态度不尽一致。法国、日本、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同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设立共同遗嘱,当然也就不承认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联邦德国、民主德国民法典则允许设立夫妻共同遗嘱,并都用专门一节予以规定。但是,其他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均无关于共同遗嘱的规定。
关键词
共同
遗嘱
民事立法
法律效力
德国民法典
捷克斯洛伐克
遗嘱处分
匈牙利
法国
联邦德国
共同财产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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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遗嘱继承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9
作者
李就
出处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8-11,共4页
文摘
我国第一部关于个人财产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向全国人民颁布和已于同年十月一日正式施行了。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具有中国特色的继承法,也是一部涉及我国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因此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亿万人民其中也包括了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一致关注。在我们实施继承法的过程中。认真学习和领会继承法规定的精神实质,对于在实践中正确贯彻执行继承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遗嘱
继承
继承法
遗嘱处分
合法性
必要性
贯彻执行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财产继承权
个人财产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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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对我国继承法中必留分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
2
10
作者
杨震
出处
《求是学刊》
1988年第6期53-56,共4页
关键词
继承法
罗马法
遗嘱处分
制度
遗嘱
自由
继承人
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无劳动能力
生活来源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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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遗嘱人处分了无权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11
出处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8期60-60,共1页
文摘
编辑同志:程某是我厂的退休职工,他的两个儿子都是我厂下属服务公司的临时工。今年年初,程某因病住院期间留下遗嘱,将存款四万余元归大儿子继承,自己居住的两居室住房归小儿子继承。今年3月,程某去世,两个儿子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前不久,厂里要收回程某分给小儿子的住房,这时大家才知道这套住房并不是程某的个人财产,而是厂里按规定分配给他居住的,产权还属于厂方所有。而程某生前一直认为该住房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按照厂里的规定,职工调离本厂或者死亡,厂里将收回住房。这样一来,程某的小儿子就无法继承遗产,于是要求同哥哥等份继承父亲留下的四万余元存款。程某小儿子的要求遭到兄嫂的反对,为此他们兄弟产生矛盾。请问,程某在遗嘱中处分了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程某的小儿子能否要求对遗产进行重新分配?
关键词
遗嘱处分
住院期间
个人财产
住房
遗嘱
继承
继承遗产
退休职工
存款
服务公司
内蒙古
分类号
D923.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遗嘱执行人”初探
被引量:
2
12
作者
谭启平
出处
《法学杂志》
1986年第3期18-20,共3页
文摘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3条分别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在此,对于什么是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性质、法律地位等问题,至今尚无人进行探讨。遗嘱继承及遗嘱执行人,在现代世界各国的继承法中都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罗马法中,对于遗嘱继承有较详细的规定,但无遗嘱执行人这一制度,封建社会里,宗法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占核心地位。
关键词
遗嘱
执行人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继承法
被代理人
遗产
被继承人
个人财产
民事代理制度
被指定人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共同遗嘱质疑
13
作者
王辛翎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35-36,共2页
文摘
对于通常由夫妻间订立的共同遗嘱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国外立法各树旗帜,我国继承法未作明确规定,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都持肯定态度。其主要理由是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财产所有人意志的自由体现。笔者认为,共同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仅在理论上背离民法学原理,且在实践中弊多利少,隐患很大,故不宜提倡。民法学原理告诉我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主要条件之一,是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同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要求各有不同。在合同行为中,双方意思表示不仅要真买,而且要求合意。而对遗嘱行为,法律所强调保护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志的自由体现。道理很简单。
关键词
自由体
意志
共同
遗嘱
肯定态度
意思表示
遗嘱处分
财产所有人
遗产
继承法
民法学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公证确认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
14
作者
李玉珍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3-43,共1页
文摘
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是保证《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得以实施的重要措施。由于遗嘱人的情况千差万别,所立遗嘱也十分繁杂。公证机关在受理此种公证时,应认真审核、确认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审核确认遗嘱形式要件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人员要按《继承法》第十七条关于对遗嘱形式的基本要求,对遗嘱各形式要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审核自书遗嘱是否是遗嘱人亲笔书写时,应以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无争议为前提,同时还要有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是亲笔书写的证据材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关键词
遗嘱处分
遗嘱
继承
合法性
真实性
形式要件
法定继承人
自书
遗嘱
见证人
确认
继承法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怎样立遗嘱
15
作者
郑幸福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7期24-25,共2页
文摘
遗嘱是财产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而待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任何智力正常的成年公民都可以立遗嘱决定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置。公民立遗嘱时必须注意下述问题: 首先,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例如: 第一,遗嘱不能侵犯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实践中,属以下三种情况的特别需要强调不得遗嘱处分:(一)城市公房。
关键词
书面
遗嘱
家庭成员
意志
遗嘱处分
法律行为
个人财产
遗产
法律规定
公民个人
集体财产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海峡两岸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比较
16
作者
田园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8-10,共3页
文摘
一、遗嘱继承的原则大陆继承法采取遗嘱自由与适当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即相对遗嘱自由原则,赋予公民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的自主处分权.“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充分保护了公民立遗嘱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同时,为了继续实现互济互助、养老育幼的家庭经济职能,大陆继承法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作了限制.
关键词
继承法
口头
遗嘱
海峡两岸
遗嘱
继承
遗嘱
执行人
特留份
遗嘱处分
大陆
法定继承人
台湾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这份遗嘱有效吗?
17
作者
豫民
出处
《法学杂志》
1988年第2期48-49,共2页
文摘
编辑同志: 我父亲一九六四年去世,母亲不久改嫁。一九八一年祖母去世,一九八三年起我便和祖父一起生活,并照顾其生活起居。一九八七年七月祖父去世,我的伯父拿出一份祖父遗嘱,这份由他人代书遗嘱竟然把全部家产指定由伯父一人继承。这份遗嘱,是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写的,见证人有两个。对此。
关键词
遗嘱处分
生活起居
祖父
见证人
法定继承人
签名
代位继承
完全有效
意思表示
遗产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浅谈遗嘱继承的有关问题
18
作者
张颜达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8年第3期82-84,共3页
文摘
一、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遗嘱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颁布前,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广。直至继承法颁布后,还有人认为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它人。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明文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就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为什么这样规定?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血缘关系是确定继承权的一个重要依据。
关键词
遗嘱
继承
口头
遗嘱
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
法律效力
意思表示
公证
遗嘱
遗嘱处分
遗嘱
执行人
无行为能力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
19
作者
徐煜
出处
《法学》
1988年第2期29-30,共2页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
劳动能力
遗嘱
继承
生活来源
被继承人
遗嘱处分
法定继承人
必要限制
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比较原则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略论遗嘱继承
20
作者
刘玉珠
郭春滨
出处
《法学评论》
1985年第6期17-20,共4页
文摘
(一) 遗嘱继承是继承方式的一种。早在公元前451年,十二铜表法就有“关于铜钱和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均依照遗嘱办理”的记载。但当时只限于在家旅代表权转移等很小的范围内使用。在我国古代,虽然一些史说资料中不泛遗诏、遗言、遗表之类的记载,但这些都是一些统治者用在政治、军事、人才举荐方面,很少涉及对财产的处分上。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独立的继承法——《大清民律(草案)》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直到民国以后,国民党政府按德、法、日的民法典体系,才把遗嘱继承列于法典之中。
关键词
遗嘱
继承
遗嘱处分
继承法
未成年人
个人财产
我国古代
医疗单位
继承制度
民法典体系
认识能力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我国参加《遗嘱处分方式准据法公约》之探析
浦伟良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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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论涉外遗嘱处分方式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欧斌
余丽萍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199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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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3
论中国加入《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之可行性
罗国强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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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4
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之衍进的中国法律史叙事
蔡晓荣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4
0
原文传递
5
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怎么办
《山西老年》
2006
0
原文传递
6
“遗嘱执行人”探微
谭启平
《现代法学》
198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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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7
对遗嘱变更的形式不应加以限制
杨仁家
《现代法学》
198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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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8
试论夫妻共同遗嘱
任景龙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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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9
论遗嘱继承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李就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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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10
对我国继承法中必留分制度的探讨
杨震
《求是学刊》
198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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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11
遗嘱人处分了无权处理的财产怎么办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4
0
原文传递
12
“遗嘱执行人”初探
谭启平
《法学杂志》
1986
2
原文传递
13
共同遗嘱质疑
王辛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
0
原文传递
14
公证确认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
李玉珍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3
0
原文传递
15
怎样立遗嘱
郑幸福
《法学》
1984
0
原文传递
16
海峡两岸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比较
田园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2
0
原文传递
17
这份遗嘱有效吗?
豫民
《法学杂志》
1988
0
原文传递
18
浅谈遗嘱继承的有关问题
张颜达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88
0
原文传递
19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
徐煜
《法学》
1988
0
原文传递
20
略论遗嘱继承
刘玉珠
郭春滨
《法学评论》
198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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