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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归属逻辑——以反思“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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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 冀洋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2期123-128,135,共7页
共同正犯之"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根据在于参与人对结果的实现具有心理的因果性且共同分担了法益侵害事实,即共同性与正犯性的统一,这才是"共同正犯的本质"。行为共同说将共同正犯视为客观违法形态,不能正视"... 共同正犯之"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根据在于参与人对结果的实现具有心理的因果性且共同分担了法益侵害事实,即共同性与正犯性的统一,这才是"共同正犯的本质"。行为共同说将共同正犯视为客观违法形态,不能正视"共同实行的意思"这一主观要素对于共同正犯之违法性的意义,无法区分同时犯与共同正犯。部分犯罪共同说纠结于共同正犯"犯的是哪一个罪"这种无实际意义的问题,并且在业已确定的共同正犯之外确定结果归属,不能说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理。所以,行为共同说与部分犯罪共同说不能独立承担共同正犯的认定,应当放弃这一对概念图式,而直接从"共同性·正犯性"这一真正的共同正犯本质上确定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和责任归属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行为共同说 部分犯罪共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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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法理及适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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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43-52,共10页
根据因果共犯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根据在于各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我国立法明确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故解释论上难以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但司法实务中所讨论的过失共同正犯的实例,常常存在回... 根据因果共犯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根据在于各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我国立法明确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故解释论上难以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但司法实务中所讨论的过失共同正犯的实例,常常存在回避结果发生的义务违反,因而完全可以以过失的同时犯对结果承担责任;肇事"逃逸"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而非过失,故指使"逃逸"可以成立共犯。只要片面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物理的因果性,就应肯定片面共同正犯的成立。承继共犯正犯否定说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归结,因而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中途参与取财的,仅成立盗窃罪共同正犯,而非抢劫罪共同正犯;未参与盗窃仅事后参与暴力的,不成立事后抢劫的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过失共同正犯 片面共同正犯 承继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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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之根据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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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兵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257-259,共3页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为共同正犯确立较统一正犯体系更合理的归责原则,与个人责任原则并不矛盾。其内在根据主要在于整体的因果性、"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以及整体责任个体承担的不可分割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qu...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为共同正犯确立较统一正犯体系更合理的归责原则,与个人责任原则并不矛盾。其内在根据主要在于整体的因果性、"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以及整体责任个体承担的不可分割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在过失犯的情形同样可以且应该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 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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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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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世龙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99-115,共17页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仅描述了一种归责现象或者结果,而尚未说明"部分实行"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在本质上是要解决个人之"部分实行"能符合...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仅描述了一种归责现象或者结果,而尚未说明"部分实行"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实质根据在本质上是要解决个人之"部分实行"能符合基本构成要件的问题。因此在寻找、确立实质根据时,应从单个行为人视角出发,以解决正犯性为方向,从规范论角度提炼理由,以等价性原则为检验标准。由此观之,机能行为支配说能够比较合理地说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法理内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部分实行"被正犯化的具体成立条件没有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 全部责任” 机能行为支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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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5
《住宅与房地产》 2019年第23期4-4,共1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关键词 企业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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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情节认定中的争议问题研讨 被引量:26
6
作者 钱叶六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16-122,172,共8页
《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4项规定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情节,性质上属于强奸罪的共同正犯。只要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轮流强奸的故意,连续、轮流地对同一妇女或者幼女实施奸淫的,即构成轮奸,其中的参与人是否都具有责任能力不影响轮... 《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4项规定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情节,性质上属于强奸罪的共同正犯。只要二人以上基于共同轮流强奸的故意,连续、轮流地对同一妇女或者幼女实施奸淫的,即构成轮奸,其中的参与人是否都具有责任能力不影响轮奸的认定,但无责任能力的参与人因具备阻却责任事由而不负刑事责任。轮奸的成立至少要求两人的奸淫行为达到既遂,奸淫未得逞者不以轮奸论处。轮奸、共同实行强奸的场合,各正犯的犯罪形态的认定应奉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轮奸的片面共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基于与他人具有共同强奸的片面故意分担或者加担他人的强奸实行行为,而且还要求行为人对同一被害人也实际实施了强奸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轮奸 刑事责任能力 部分实行 全部责任 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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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共犯的成立:肯定说的新生 被引量:5
7
作者 马荣春 《东方法学》 CSSCI 2015年第5期2-22,共21页
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主要是聚焦于承继共同正犯予以讨论的。在日本,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存在承继共犯肯定说、承继共犯否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而在我国当下则主要是承继共犯肯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承继共犯否定说得到国内... 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主要是聚焦于承继共同正犯予以讨论的。在日本,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存在承继共犯肯定说、承继共犯否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而在我国当下则主要是承继共犯肯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承继共犯否定说得到国内个别学者的极力推崇。承继共犯否定说的主要立论依据是"因果责任论"和"责任主义",但其却在各种行为类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暴露出承继共犯否定说"自相矛盾"的同时,集中地说明着该说所犯的无视共同犯罪事实的"分割评价"错误,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以至于走向"责任主义"的反面。承继共犯肯定说完全可以在直面和恰当把握"因果性"问题和"责任主义"包括"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中,通过妥善地解决承继共犯包括承继共同正犯所对应的实践问题而获得"新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继共犯肯定说 承继共犯否定说 承继共同正犯 因果性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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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决、批判与“新生”:共犯成立范围理论的一次清理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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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荣春 任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58-71,共14页
由于强调共犯成立必须是故意内容的完全相同且发生"意思疏通",故"完全犯罪共同说"不当局限了共犯成立范围;由于立足于"前构成要件"的自然事实意义上的"行为共同",故"旧行为共同说"... 由于强调共犯成立必须是故意内容的完全相同且发生"意思疏通",故"完全犯罪共同说"不当局限了共犯成立范围;由于立足于"前构成要件"的自然事实意义上的"行为共同",故"旧行为共同说"有着承认共同过失犯罪而不当扩大共犯成立范围的危险;"新行为共同说"即"构成要件的行为共同说",虽然消除了"旧行为共同说"不当扩大共犯成立范围的危险,但其仍有可能将"同时犯"纳入共同犯罪。在当下获得越来越多支持的同时,"新行为共同说"不为人注意地掩盖着"重复评价"的错误和定罪与科刑相分离,从而形成违背责任主义的致命缺陷。由于背离了共同犯罪的"刑法整体性思维"或"刑法整体性观念","新行为共同说"在我国仍然面临着实定法障碍。虽然对共犯成立范围把握适中,但"部分犯罪共同说"必须切入其理论构造并紧密联系"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才能获得"新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共同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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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共犯抑或片面共犯——对一则案例认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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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晟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37-41,共5页
甲得知乙将要到丙家抢劫后,事先将被害人丙捆住,而乙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轻松取得财物。对此,应按照片面共犯原理解决甲、乙刑事责任。不能囿于《刑法》第25条"共同故意犯罪"的规定,就否认这种客观存在的单方面具有共同犯罪... 甲得知乙将要到丙家抢劫后,事先将被害人丙捆住,而乙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轻松取得财物。对此,应按照片面共犯原理解决甲、乙刑事责任。不能囿于《刑法》第25条"共同故意犯罪"的规定,就否认这种客观存在的单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犯罪的社会现象,而应从解释论角度,寻求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契合点,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继的共犯 片面的共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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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共同正犯修正肯定说之理论肯认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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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萌瑜 童德华 《梧州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32-38,共7页
承继共同正犯理论中,后行为人的归责问题,不但是刑法学界存在争议的重要问题,也是司法实务中的实际难题。对于后行为人是否应当归责,学界有着纯粹肯定说、纯粹否定说及部分肯定说的争论。学说争论之背后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处罚原... 承继共同正犯理论中,后行为人的归责问题,不但是刑法学界存在争议的重要问题,也是司法实务中的实际难题。对于后行为人是否应当归责,学界有着纯粹肯定说、纯粹否定说及部分肯定说的争论。学说争论之背后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处罚原则和共同正犯本质也即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的分立,从承继共同正犯的理论根基出发进行分析,修正肯定说在理论上立足于整体主义承认共同正犯的存在,同时兼顾个人责任原则,是更为合理的理论选择。此种理论在司法实务中对单一犯和复合犯的认定也具有实践价值,具有其他理论路径所不具有的实践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继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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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同正犯之证成
11
作者 杨荣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8期172-174,共3页
片面共同正犯在学界存在很多争议,尤其在这样的多人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上,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争论的根源实际上在于不同的学者对“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解读不同.研究我国刑事立法可以发现,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透... 片面共同正犯在学界存在很多争议,尤其在这样的多人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上,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争论的根源实际上在于不同的学者对“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解读不同.研究我国刑事立法可以发现,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透露了我国立法对片面共同正犯的看法,具体而言,片面共同正犯其实是符合我国关于共同犯罪规定的,按照共同犯罪的相关理论,可以处理片面共同正犯的问题.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已存在相关判例,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对片面共同正犯按“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处罚并不存在障碍.继而,在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的基础上,对各行为人进行责任的划分也是十分必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片面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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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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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讯 《招标采购管理》 2019年第9期6-6,共1页
本刊讯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关键词 企业资质 建设部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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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冲突致轻伤案件的分层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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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文华 《检察风云》 2023年第11期52-53,共2页
在多人冲突致轻伤类案件中,因当事人较多、肢体冲突多样、伤势成因复杂,宜按照“行为性质认定——共同犯罪判断——致伤成因分析”的路径进行分层次审查。先认定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伤害行为;再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若属于共同犯罪,... 在多人冲突致轻伤类案件中,因当事人较多、肢体冲突多样、伤势成因复杂,宜按照“行为性质认定——共同犯罪判断——致伤成因分析”的路径进行分层次审查。先认定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伤害行为;再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若属于共同犯罪,应落实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刑法意义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伤害行为 肢体冲突 轻伤案件 性质认定 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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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本质论之我见——兼议行为共同说之提倡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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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阎二鹏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4-29,共6页
行为共同说将共同犯罪理解为共犯人相互利用对方的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一种犯罪方法、类型,就刑事归责而言,与单独犯罪并无差别;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持(部分)犯罪共同说,但对该说的缺陷却鲜有论及,部分犯罪共同说通过"犯意联... 行为共同说将共同犯罪理解为共犯人相互利用对方的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一种犯罪方法、类型,就刑事归责而言,与单独犯罪并无差别;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持(部分)犯罪共同说,但对该说的缺陷却鲜有论及,部分犯罪共同说通过"犯意联络"将行为人可罚性的基础奠基于整个"犯罪集体",必然导致对个人责任原则的悖离;行为共同说则从个人责任原则出发,重新界定共同犯罪的本质,使行为人的可罚性完全取决于自身的行为;在行为共同说的框架内,所谓"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必须重新诠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分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个人责任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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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共同正犯否定论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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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东飞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88-100,共13页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实施实行行为,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就是过失共同正犯问题。过失共同正犯与结果加重犯是两种结构并不相同的犯罪类型,不能以肯定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为由,进而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过失共同正犯与过失同时犯在因果关系...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实施实行行为,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就是过失共同正犯问题。过失共同正犯与结果加重犯是两种结构并不相同的犯罪类型,不能以肯定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为由,进而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过失共同正犯与过失同时犯在因果关系上存在重大差异,在过失同时犯中,所有行为人的行为均和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但过失共同正犯并非如此,不能将过失共同正犯转换为过失同时犯。犯罪共同说以"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和行为共同说以"一般意义的意思联络"为由肯定过失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的说理逻辑不能成立。肯定过失共同正犯会与民法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原理相冲突。作为共同正犯主观成立条件的意思联络只能是由客观违法构成要件所决定的共同犯罪故意,过失犯不能成立共同正犯,对于过失共同正犯不能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共同正犯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意思联络 共同危险行为 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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