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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揭示日认定规则再考察——围绕多次部分揭示情形展开
被引量:
3
1
作者
杨祥
《证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524-544,共21页
证券虚假陈述发生后,市场或行为人对相关真相的揭露或更正,通常表现为多次部分揭示的情形,较少是立法者设想的一次性完整披露。为此,需要结合阶梯效应和灌水维持等特殊效果,深入探讨多次部分揭示情形中特有的揭示日认定规则,适当修正和...
证券虚假陈述发生后,市场或行为人对相关真相的揭露或更正,通常表现为多次部分揭示的情形,较少是立法者设想的一次性完整披露。为此,需要结合阶梯效应和灌水维持等特殊效果,深入探讨多次部分揭示情形中特有的揭示日认定规则,适当修正和补充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突出体现在,同一虚假陈述中的多个揭示时点可能被区分认定为多个揭示日,或者被合并认定为一个揭示日。具体而言,若某一个部分揭示事件揭露了相关真相的部分内容且具有重大性,则该揭示时点可以被认定为揭示日,符合这一条件的揭示时点都应予以认定;若多个部分揭示事件在各自单独考虑时均微不足道或不具有指向性,但结合其他部分揭示事件,作为一个整体能够揭示相关真相且对股价影响重大,则应当将这数个部分揭示事件视为一个整体,并将该整体所跨期间认定为一个集合性揭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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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陈述
损失因果关系
部分揭示
阶梯效应
灌水维持
原文传递
题名
证券虚假陈述揭示日认定规则再考察——围绕多次部分揭示情形展开
被引量:
3
1
作者
杨祥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524-544,共21页
文摘
证券虚假陈述发生后,市场或行为人对相关真相的揭露或更正,通常表现为多次部分揭示的情形,较少是立法者设想的一次性完整披露。为此,需要结合阶梯效应和灌水维持等特殊效果,深入探讨多次部分揭示情形中特有的揭示日认定规则,适当修正和补充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突出体现在,同一虚假陈述中的多个揭示时点可能被区分认定为多个揭示日,或者被合并认定为一个揭示日。具体而言,若某一个部分揭示事件揭露了相关真相的部分内容且具有重大性,则该揭示时点可以被认定为揭示日,符合这一条件的揭示时点都应予以认定;若多个部分揭示事件在各自单独考虑时均微不足道或不具有指向性,但结合其他部分揭示事件,作为一个整体能够揭示相关真相且对股价影响重大,则应当将这数个部分揭示事件视为一个整体,并将该整体所跨期间认定为一个集合性揭示日。
关键词
虚假陈述
损失因果关系
部分揭示
阶梯效应
灌水维持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证券虚假陈述揭示日认定规则再考察——围绕多次部分揭示情形展开
杨祥
《证券法律评论》
201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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