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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论部分的中止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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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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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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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9-2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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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部分的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行阶段,自动放弃了已经具备的加重要素,而仅完成基本构成要件的情形。中止犯既可以针对基本犯而言,也可以针对加重犯而言;部分的中止符合中止犯的成立条件,具备减免处罚的根据;但是,不能随意扩大部分的中止之成立范围。成立部分的中止时,如果中止前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应按基本犯定罪量刑;如果中止前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则应比较基本犯的法定刑与加重犯减轻后的法定刑,适用其中较重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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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止犯
部分的中止
肯定理由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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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artial withdrawal
withdrawal
foundation of ascertaining sente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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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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