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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江淮荆襄等处道教都提点所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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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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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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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宗教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4-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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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元代史籍、元人诗文和金石文字中,多见"江淮荆襄等处道教都提点"之称,虽可以据史料确定其为元代玄教一系的道官,但关于此道官及其道司的具体状况研究甚少。本文集诸关于元代玄教的正史、别史、诗文、金石等材料,详细考察"江淮荆襄等处道教所"的设立年代、管辖范围、职官、印信、行事及其贡献等,以发见元代玄教的教团管理模式,并从元代道官制度中揆之成败得失,以启示于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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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元代
玄教
道教所
都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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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959
[哲学宗教—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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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宋金元五台山僧官考——以碑刻题衔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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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大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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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忻州师范学院五台山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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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五台山研究》
CSSCI
2019年第2期41-4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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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五台山散存珍稀佛教文献类辑与考释(19YJC7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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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唐五代是五台山僧官制度的确立时期,华严寺智頵担任十寺都检校是五台山僧官之始。五代时五台山僧官称十寺都监,北宋称十寺僧正,金代称十寺都提点,元代称都僧录,自成系统,各具时代特色。在元成宗大德年间,还以五台山为中心成立了一个跨行政区域的"五台等处释教都总摄所",是已知白云总摄所、江淮(浙)诸路总摄(统)所、隆兴等处释教总统所、陇西四川总摄所、宁夏甘肃释教都总统所之外的又一个地方性僧官机构,其宗教史学价值极为重要。这种变化不仅是各个时代僧官制度的不同所致,也是封建王朝为确立自身正统性的必然要求。五代以后五台山僧官多出自真容院系统,对扩大其影响力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明初真容院从显通寺分离出来奠定了基础。宋代除了僧官系统之外,五台山还有一个常设的行政管理机构"五台山寺务司"。佛教事务管理的双轨制是五台山宗教管理制度的一大显著特点,这一行之有效的宗教治理模式值得后世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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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五台山
十寺僧正
十寺都提点
僧录司
五路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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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949
[哲学宗教—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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