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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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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乾坤 李琼慧 谢国辉 《中外能源》 CAS 2012年第9期25-31,共7页
配额制本质上是一种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激励机制,它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目前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配额制的实质是以最低成本开发可再生能源,它通常需要依托一个绿色证书市场。任何配额制基本上都包含了配额承担主体及... 配额制本质上是一种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激励机制,它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目前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配额制的实质是以最低成本开发可再生能源,它通常需要依托一个绿色证书市场。任何配额制基本上都包含了配额承担主体及合格的发电类型、配额目标的确定及分解、运作机制、成本分摊与惩罚措施等内容。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配额制是完全一致的,均是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较快,也是最早实施配额制的联邦州之一。加州配额制的配额承担主体主要是为终端用户供电的电力企业;运作机制是通过绿色证书来代替物理计量,以证书数量来反映配额承担主体的履约情况;实现配额义务的成本是通过终端销售电价疏导出去的。这些与英国和日本的配额制相同,而差异性体现在配额目标形式不同、指标分解原则不同以及对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的激励程度不同。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设计中需要关注与现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衔接、地区配额指标的差异化设计、地方政府的责任、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计量以及保障措施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配额 绿色证书 配额承担主体 成本疏导 电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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