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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基层社会组织及其治理研究——以畿内采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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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先闯 《中国文化与管理》 2024年第1期214-232,276,共20页
欲探讨西周基层社会面貌,畿内采邑是重要的载体。传世礼书记载西周采邑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三等之说,并不足信。从更为直接的考古遗址材料分析,采邑聚落规模最大者,面积可超百万平方米,数量稀少;次一级采邑面积在50万平方米左右... 欲探讨西周基层社会面貌,畿内采邑是重要的载体。传世礼书记载西周采邑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三等之说,并不足信。从更为直接的考古遗址材料分析,采邑聚落规模最大者,面积可超百万平方米,数量稀少;次一级采邑面积在50万平方米左右;第三等采邑规模在10万—20万平方米,最低等级采邑规模在1万—5万平方米,共四个等级,且后两等采邑从数量上看是主体。由于采邑等级有别,其内部统辖方式可分两种,宗邑、属邑、基层村落的三级模式为大型采邑所有,宗邑直领基层村落的两级模式或系基层社会主要构成形态。具体深入采邑内部,其基本组织按地域可分成两大类:一是近都或采邑城内的居民编组,以25家为一里,下分家、伍、什,上有扁和族;二是乡遂鄙野之地的组织,以30家为一邑代表基层村落,上或有卒。从央地关系上考察,采邑庶几为西周国家基层组织,对采邑的监管特别是地方有司对采邑土田民人的管控和过问,集中展现了西周王朝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面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采邑规模 采邑等级 统辖模式 基层组织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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