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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西周基层社会组织及其治理研究——以畿内采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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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先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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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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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文化与管理》
2024年第1期214-232,276,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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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西周史》”(项目编号:17ZDA179)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采邑与西周王朝治国理政研究”(项目编号:2023PY 0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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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欲探讨西周基层社会面貌,畿内采邑是重要的载体。传世礼书记载西周采邑有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的三等之说,并不足信。从更为直接的考古遗址材料分析,采邑聚落规模最大者,面积可超百万平方米,数量稀少;次一级采邑面积在50万平方米左右;第三等采邑规模在10万—20万平方米,最低等级采邑规模在1万—5万平方米,共四个等级,且后两等采邑从数量上看是主体。由于采邑等级有别,其内部统辖方式可分两种,宗邑、属邑、基层村落的三级模式为大型采邑所有,宗邑直领基层村落的两级模式或系基层社会主要构成形态。具体深入采邑内部,其基本组织按地域可分成两大类:一是近都或采邑城内的居民编组,以25家为一里,下分家、伍、什,上有扁和族;二是乡遂鄙野之地的组织,以30家为一邑代表基层村落,上或有卒。从央地关系上考察,采邑庶几为西周国家基层组织,对采邑的监管特别是地方有司对采邑土田民人的管控和过问,集中展现了西周王朝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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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采邑规模
采邑等级
统辖模式
基层组织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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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cale of the Fiefdom
Fiefs Level
Governance Mode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Soci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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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4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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