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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析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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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艳
杨小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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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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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49-5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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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争议颇多,有未遂说、中止说和折中说。其实,行为人在实施"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过程中,具有时间性、自动性和有效性,理应定性为犯罪中止,该定性符合我国以人为本的刑法理论,对推动我国司法改革,预防犯罪,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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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
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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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bandon
repeated injurious act
crime 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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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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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义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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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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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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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经济》
2008年第4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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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缺乏大家公认的规范的定义,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显得混乱无序。本文对大多数人认可的定义给出了笔者的解释,以使更多的人接受这一概念,早日统一认识,以有助于推进有关放弃重复侵害行为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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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意图
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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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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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认定与类型化构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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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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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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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犯罪研究》
2019年第2期52-58,7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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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存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特征,因而在认定上主要存在着未遂犯说和中止说的争议。准确认定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需要从刑法理论出发正确认定行为人之后放弃行为的性质,并判断侵害行为是否已经实行终了。从这两方面来看,未遂犯说更为合理。但也应该看到,无论是未遂犯说还是中止犯说,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命题的论述上,缺乏类型化的思考。因此有必要从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命题本身出发,厘清思路,构建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类型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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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类型化特征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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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相关问题分析
被引量: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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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根勇
李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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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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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4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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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如何定义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国内外有不同的观点,但都有可商榷之处,需要重新进行认识。对于该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而非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因此也应按犯罪中止的刑法规则进行处罚。将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认定为犯罪中止有着积极的作用,可以有效预防行为人实施重复侵害,阻止犯罪结果的出现,也可以使可能犯罪的人更明确中止制度的意义,放弃可能实施的侵害,从而更有利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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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定义
性质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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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bandon repeated actions of encroachment
definition
quality
duty identification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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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应属犯罪中止
被引量: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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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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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1984年第1期22-23,共2页
-
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按照刑法论著通常的解释,是指开枪杀人,第一枪未射中,当时有条件再射第二枪、第三枪,但行为人出于本人的意愿而自动放弃了继续射击。因而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况。苏联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论著传统的观点都认为:在上述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情况下,行为人已构成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而不能成为犯罪中止。其理由是:第一枪已经射出:未击中不是犯罪人的意愿,已射出的第一枪已形成实行终了的未遂状态,虽然没有再射击,也不能消除行为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成为犯罪中止。至于没有再射击,这只能作为犯罪人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情节之一。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这种传统观点长期以来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居于统治地位,在相当程度上指导着我国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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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行为人
我国刑法
犯罪结果
司法实践
射击
犯罪人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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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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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应属犯罪未遂
被引量:7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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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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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1985年第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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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学季刊》1984年第一期刊登了赵秉志同志题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应属犯罪中止》的文章。笔者拜读后,有一些不同观点,现谈谈我的看法。《赵文》认为,放弃重复侵害(如行为人开枪杀人,第一枪未击中,但行为人出于自愿而停止射击)的行为应属犯罪中止,这点笔者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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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中止
行为人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不同观点
犯罪行为
实施行为
犯罪未遂
杀人
射击
犯罪人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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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质疑
被引量: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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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廷光
胡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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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1988年第5期22-25,共4页
-
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这一命题,来自苏联刑法理论。在以往的刑法理论中,没有给它下定义,只是用举例的方式进行解释,认为这是指开枪杀人,第一枪未射中,当时有条件再射第二枪、第三枪,但行为人出于本人的意愿,放弃了继续射击,因而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状态应当如何定性呢?赵秉志同志撰文将它提出来讨论,认为是犯罪中止。有的同志则认为是犯罪未遂。由于“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含义不清,刑法学界至今未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来,赵秉志同志在其专著《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中,对这一命题作了广义的解释:“凡犯罪分子使用可以一下子造成犯罪结果的工具(不仅仅限于枪,还包括刀、铁器等),实施了足以发生其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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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结果
犯罪中止
行为人
犯罪未遂
行为性质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
刑法理论
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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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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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辩证思考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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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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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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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1年第20期60-61,6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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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刑法学中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其主流观点经历了未遂论到中止论的演变,还有一种观点是折中论。现在的通说是中止论。但是,这三种观点都欠妥当,有必要进一步地探讨该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最佳方案是通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若应从严处理,就以未遂论;若应从宽处理,则以中止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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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
重复侵害
辩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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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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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
被引量: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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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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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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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0年第5期87-89,共3页
-
文摘
从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客观事件、主观事件及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时间性、有效性、自觉性等方面论述了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特征 ,并通过对“未遂论”、“中止论”及“折衷论”等各种观点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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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未遂论
中止论
折衷论
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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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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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再认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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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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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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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59-6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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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故意犯罪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对其性质的研究历经了"未遂论"到"中止论"的演变,但两种观点都存有瑕疵。从犯罪经济学、刑事政策、社会公众价值评判等方面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自动性、有效性进行再认识,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的有关规定,引入"中止未遂"概念,可解决对该行为定性时对行为人主观方面考虑不周全、处罚不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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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自动性
有效性
中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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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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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界定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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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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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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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情》
2012年第6期212-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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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一个特定的刑法学术语,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在其定义方面还存在模糊之处,要解决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问题,首先必须得搞清楚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否则理论的模糊必将导致实践的紊乱,试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进行定义方面作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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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内涵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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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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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性质的再思考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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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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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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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70-74,共5页
-
文摘
通过设定不同的案例对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认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有不同的类型,不能一概而论,它的性质也受几个不同因素的影响。另外,对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中的先前行为和中止行为进行全面评价,也是对该行为准确定性的关键。对该争议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法理论,对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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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影响因素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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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waiver of repeat violations
attempted crime
crime abort
influencing factors
sente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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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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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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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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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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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4年第27期135-135,137,共2页
-
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作为行为人在故意犯罪中所呈现出的一种特殊情形,对其如何定性,我国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曾展开了长期的讨论,历经“未遂论”到“中止论”的演变,并渐以“中止论”为通说。然而,作为一个既定的刑法学术语,其自身仍有诸多可察之处。本文试图通过对刑法理论上诸种观点进行评析,再认识其“自动性”与“有效性”,并结合犯罪经济学、刑事政策、社会公众价值评判等方面对其性质重新作出界定,引入“中止未遂”概念,以解决对其定性之纷争与主观方面考虑真空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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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中止未遂
-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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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法律性质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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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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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泰安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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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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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不论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说,还是从其行为特征看,其法律性质应当属于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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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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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bandoning repeated injury desistance of crime attempt of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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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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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于重复侵害的行为能否适用正当防卫问题研究
被引量: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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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兴培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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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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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年第5期18-2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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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正当防卫问题的讨论 ,尤其是在 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后 ,刑法学界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这些讨论不仅推动了我们对正当防卫的更深一步研究 ,而且也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刑法理论。但是对于重复侵害的行为能否成为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 ,至今很少有人提及 ,本文就将通过对重复侵害概念的界定 ,通过对正当防卫的历史演变的考察、从正当防卫权的实质、正当防卫的时间 (不法侵害的结束 )等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探析 ,略抒一管之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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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复侵害
正当防卫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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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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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性质
被引量: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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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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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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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456-1476,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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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刑法修正的理论模型与制度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6ZDA06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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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性质,个别行为说(未遂犯说)与犯行计划说(折中说)存在明显的缺陷;整体行为说(中止犯说)原则上具有妥当性,但需要修正。放弃重复侵害中的"行为"不仅包括一切手段行为,而且包括变更手段的行为。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是否成立中止犯,既取决于前阶段是否已经形成犯罪未遂的结局,也取决于后行为是否符合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二者密切联系但不可混淆。就前阶段是否已经形成犯罪未遂形态而言,特别需要判断两个内容:(1)已经实施的行为与所中止的行为,是否具有继续性或者持续性,进而是否形成构成要件行为的单一性?(2)行为人是否具有继续实施相同构成要件行为的可能性?在前阶段没有形成犯罪未遂结局的前提下,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中止行为、是否具备自动性。下列三种情形应当否认自动性:(1)转换手段对行为人存在风险或者增加风险的;(2)虽然能够继续实施相同行为,或者容易转换适当手段,但继续实施行为不适合实现行为计划的;(3)误以为结果已经发生或者必然发生而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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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
行为性质
个别行为说
整体行为说
行为计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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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iving Up Repeatedly Injurious Conduct ~ The Behavioral Nature
The Theory of Individ-ual Conduct ~ The Theory of Whole Behavior
The Theory of Behavioral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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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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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该如何定义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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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春和
竹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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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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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学刊》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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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何谓放弃重复侵害行为?长期以来在中外刑法学论著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科学的定义,只是举例说明,而不作理论上的概括。通常的案例,都是指开枪杀人,第一枪未能击中,本有可能再开枪射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射击的情况。如(苏)契希克瓦节在《苏维埃刑法总则》中举例说:“例如,某人开枪射击,并未射中,虽有第二次射击的可能,但没有实行射击。”(见该书第347页,1955年版)杨春洗等编的《刑法总论》中说:“例如,在杀人犯罪中,犯罪人对被害人开枪射击,第一枪没有射中,不再开第二枪、第三枪……”(见该书第189页)我国刑法学界对此问题存在着分歧,在争论的过程中,刑法学者把这一问题引向深入,克服了例证的局限性,从理论的高度对传统的命题作了概括,从而使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含义趋于清晰、明朗。但是,由于各人的见解不同,刑法学界对此问题仍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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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危害结果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结果
行为人
条件和特征
意志以外的原因
被害人
犯罪中止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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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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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与处罚
被引量: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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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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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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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65-6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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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一直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长期争论的问题。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意见不一,处罚各异。笔者认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论对于指导审判实践还是完善立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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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中止
行为人
犯罪结果
犯罪未遂
我国刑法
减轻处罚
被害人
犯罪行为
刑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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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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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复合性不作为强制执行制度之体系化构建
被引量: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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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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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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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20年第1期21-35,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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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不作为环境侵权强制执行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FXB006)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动执行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8SJA0991)之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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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作为请求权的预防性决定了给付义务的不确定性,进而促成不作为裁判的“展望性”.为解决由此产生的不作为执行内容特定、执行措施适用、重复侵害应对等诸多“执行难”问题,需对裁判与执行进行系统化考量.在廓清不作为给付义务复合性(停止性不作为、除去性作为、预防性作为)的基础上,通过裁判主文具体化与审执分离宽缓化解决不作为执行内容不明确问题.在强制执行立法中,确立本旨执行原则,并构建与复合性不作为执行标的相对应的,间接执行、替代执行顺位适用的执行程序.针对执行完毕后可能出现的重复侵害行为,经实质性审查后,可将其纳入不作为裁判的辐射范围,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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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作为请求权
审执分离
重复侵害
间接执行
替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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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8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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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正当防卫时间限度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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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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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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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96-10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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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亲权理念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实证研究”(20YJC820019)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重点项目“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与检察职能的发挥”(FZFK19-0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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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是正当防卫权行使的前提,司法实务中对正当防卫权行使时间判断标准不一,而理论的认定标准又呈众说纷纭之态势。不法侵害的开始与结束时间应当以形式解释为基础,以实质解释进行修正和补充:在形式解释上,已经着手实施构成要件所要求的实行行为,且犯罪未达致既遂状态即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在实质解释上,与实行行为密切关联、一俟着手实行即可能造成法益损害的行为亦可纳入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而犯罪虽然已经既遂,但后续行为若仍可评价在前侵害行为的范围内,也可以将其评价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以合理延长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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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当防卫
防卫不适时
重复侵害行为
状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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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stifiable defense
ill-timed defense
repeated violations
state off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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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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