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6篇文章
< 1 2 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试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特征
1
作者 来永宝 《龙岩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23-24,36,共3页
本文分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特征,认为该罪主体概念中的“单位”应是无所有制性质限定的广义概念,认为该罪主观方面应表现为轻信的过失并进一步阐释了该罪的犯罪客体和客观特征,对该罪的罪名也提出了质疑。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构成要件特征 刑法 法学
下载PDF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司法逻辑——基于106件裁判文书的考察 被引量:1
2
作者 刘金祥 毕劲松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4-91,共8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劳动者职业安全权刑法保护机能扩张的表现,但是刑罚介入的关口和量刑幅度与劳动刑法出场的应然姿态不符。司法处理这一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出"前置违法"的重刑化和"事后态度"的轻缓化,淡化了...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劳动者职业安全权刑法保护机能扩张的表现,但是刑罚介入的关口和量刑幅度与劳动刑法出场的应然姿态不符。司法处理这一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出"前置违法"的重刑化和"事后态度"的轻缓化,淡化了安全生产单位自我管理的实现和事故预防的效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刑事司法逻辑上,一方面应当通过对犯罪情节加重的认定,强化事故的预防和自我管理的实现,有效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另一方面,还应当通过适度地重刑化来实现刑罚的保障功能。如此,在现有制度规范内,有助于变"注重实害处罚"为"强化危险消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司法逻辑 刑法谦抑性 刑法保护机能
下载PDF
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演变的一些思考
3
作者 田霜 《魅力中国》 2010年第17X期114-114,共1页
长久以来,我国煤炭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近年煤炭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惊人,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在司法层面,规制该领域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长久以来,我国煤炭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近年煤炭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惊人,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在司法层面,规制该领域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该罪做出的相关修改。本文将结合社会现实和法律规定对本罪进行解析,并对相关法条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及其构成要件 法条 刑法保护 缺陷 完善
下载PDF
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演变的一些思考
4
作者 田霜 《魅力中国》 2010年第6期137-137,共1页
长久以来,我国煤炭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近年煤炭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惊人,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在司法层面,规制该领域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长久以来,我国煤炭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近年煤炭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惊人,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在司法层面,规制该领域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该罪做出的相关修改。本文将结合社会现实和法律规定对本罪进行解析,并对相关法条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及其构成要件 法条 刑法保护 缺陷 完善
下载PDF
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2
5
作者 白平则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62-65,共4页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 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 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 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 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科学配 置刑种,重视罚金刑的适用,实行单位和直接人员双罚制,适度加重处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立法缺陷 完善建议
下载PDF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若干问题探讨
6
作者 黄丽勤 周铭川 《兰州学刊》 2005年第5期210-212,共3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主体是单位而不是直接责任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不包括单位的财产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括没有装备任何劳动安全设施的情形;法条强调“仍”不采取措施...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主体是单位而不是直接责任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不包括单位的财产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括没有装备任何劳动安全设施的情形;法条强调“仍”不采取措施表明立法者更为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单位犯 劳动安全设施 中国 主体 刑法
下载PDF
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之主体特征
7
作者 王瑞丽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545-549,共5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电工、瓦斯检查工等人员。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岗位其责任认定并不相同。财产性重大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财产的性质酌情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主体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下载PDF
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罚金刑及犯罪主体的法律思考
8
作者 张阳平 《长春大学学报》 2009年第3期64-67,共4页
近年频繁发生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其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无视国家对劳动安全的监管,违法生产造成的,其犯罪的动机大都是贪利。贪利犯罪,是刑罚罚金刑的主要适用对象。然而,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却没有规定罚金刑。并且,我国... 近年频繁发生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其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无视国家对劳动安全的监管,违法生产造成的,其犯罪的动机大都是贪利。贪利犯罪,是刑罚罚金刑的主要适用对象。然而,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却没有规定罚金刑。并且,我国刑法对本罪的犯罪主体的规定也过于垄统,不利准确打击行为人。本文对本罪罚金刑适用及犯罪主体化做了些粗浅的研究,旨在充分发挥刑法功能,最大限度地打击此类犯罪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贪利犯 罚金刑 主体 直接责任人员
下载PDF
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9
作者 周铭川 黄丽勤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3期1-5,共5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主体是单位而不是直接责任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不包括单位的财产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括没有装备任何劳动安全设施的情形;法条强调“仍”不采取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其主体是单位而不是直接责任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不包括单位的财产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包括没有装备任何劳动安全设施的情形;法条强调“仍”不采取措施表明立法者更为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劳动安全 单位犯 劳动安全设施
下载PDF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罪过形式探讨
10
作者 白平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19-20,57,共3页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罪过形式的看法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是否包括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文章通过对学术界观点的分析、论证,认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且主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并不能完全...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罪过形式的看法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是否包括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文章通过对学术界观点的分析、论证,认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且主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并不能完全排除疏忽大意的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过形式 过失
下载PDF
论《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修改 被引量:1
11
作者 常志峰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6期92-95,共4页
近几年,我国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生产经营的安全,惩治那些不重视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投入、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进行... 近几年,我国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生产经营的安全,惩治那些不重视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投入、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进行了修改,但是修改后的条文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表述上不明确,在司法上不能得到准确适用。因此,有必要对本罪构成要件中的危害行为、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进行讨论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危害行为 主观要件 主体要件
下载PDF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观要件
12
作者 宗晔 胡东杰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41-44,共4页
本文阐述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主观上是由于工程建设参与者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所造成的。文中列举了注意义务包括结果的预见义务和避免义务 ,并指出注意义务的来源以及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
关键词 工程事故 主观要件 注意义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下载PDF
试论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区别
13
作者 顾德周 《人力资源管理》 2015年第11期209-210,共2页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两项重要罪名,二者在犯罪事实的认定和犯罪要素的构成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不易区分。但二者的犯罪性质和量刑判定具有重大的区别。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属于作为犯罪;重大...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两项重要罪名,二者在犯罪事实的认定和犯罪要素的构成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不易区分。但二者的犯罪性质和量刑判定具有重大的区别。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属于作为犯罪;重大劳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属于不作为性质的犯罪。本文将对二者作一辨析,以为相关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责任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区别
下载PDF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新探 被引量:2
14
作者 李劲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34-37,共4页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降低了入罪条件,对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发挥刑法的惩罚功能,建议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适用严格责任、设立危险犯,以更...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降低了入罪条件,对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发挥刑法的惩罚功能,建议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适用严格责任、设立危险犯,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构成要件 严格责任 危险犯
下载PDF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15
作者 吴华清 《检察实践》 2004年第4期2-4,26,共4页
关键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认定 刑法 第137条 构成
下载PDF
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被引量:2
16
作者 吴占英 《孝感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63-67,共5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现行刑法新增加的罪名。文章就增设本罪的必要性、本罪的构成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工程质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刑法 构成特征 区分界限 建筑工程
下载PDF
浅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17
作者 贾鹏 《大众商务(下半月)》 2009年第7期234-234,共1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新增加的单位犯罪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新增加的单位犯罪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均将本罪的罪名确定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文结合工程实践经验,针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主体的几种表现形式项目部、私营工程单位、非法形式下承揽工程的单位予以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 间接故意
下载PDF
煤矿重大安全事故中的犯罪与刑罚
18
作者 郭吉标 《煤炭企业管理》 2003年第7期28-29,共2页
自《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事故责任人被判处刑罚的越来越多,司法量刑也愈来愈严格。以法量刑,对事故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严厉追究,已是目前有效预防和打击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 煤矿 重大安全事故 刑罚 安全生产法》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玩忽职守
下载PDF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初探 被引量:1
19
作者 余行飞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8期57-59,共3页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此罪客观行为表现为不报和谎报事故情况两种,主体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阐释"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分析了此罪的犯罪主体及构成要件。
关键词 刑法 安全事故 构成要件 并罚
下载PDF
玩忽职守罪客观构成要件探析 被引量:5
20
作者 董迎涛 《河南社会科学》 2000年第6期82-84,共3页
文章从犯罪客体的概念出发,结合玩忽职守罪的特点,论述了其客体是公务职责的谨慎性、勤勉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并对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从行为和重大损失的后果两个方面,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 谨慎性 勤勉性 作为 不作为 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 客观构成要件 客体 刑法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