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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不均的立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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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娟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111-113,共3页
量刑不均作为现阶段危害法治的重要因素,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引起量刑不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从立法、法律的角度分析量刑不均的表现及成因,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重构量刑原则、建立"罪刑阶梯"、完善量... 量刑不均作为现阶段危害法治的重要因素,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引起量刑不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从立法、法律的角度分析量刑不均的表现及成因,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重构量刑原则、建立"罪刑阶梯"、完善量刑程序的立法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不均 量刑原则 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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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相盗案件量刑不均问题研究——以1998年司法解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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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秀平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80-85,共6页
亲属相盗相关规范主要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亲属相盗的相关概念界定不明;第二,1998年司法解释对有关亲属相盗问题的规定模糊;第三,对此类案件的量刑情节——亲属规定不完善。这些问题最终会导致亲属相盗案件量刑不均。为避免此结果,可采... 亲属相盗相关规范主要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亲属相盗的相关概念界定不明;第二,1998年司法解释对有关亲属相盗问题的规定模糊;第三,对此类案件的量刑情节——亲属规定不完善。这些问题最终会导致亲属相盗案件量刑不均。为避免此结果,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重新界定亲属相盗案件的相关概念;第二,明确1998年《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三,规范此类案件的量刑情节——亲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属 亲属相盗 量刑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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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失衡的实践检视与调适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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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珊珊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3-81,共9页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定罪准确但量刑失衡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公正司法的实现,而且也不利于遏制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通过对裁判文书网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失衡集中表现为量刑不均和...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定罪准确但量刑失衡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公正司法的实现,而且也不利于遏制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通过对裁判文书网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失衡集中表现为量刑不均和量刑偏差。从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角度出发,结合2021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关量刑原则与方法的规定,以量化分析为目标,应在量刑幅度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跨度划分量刑梯度,再将被告人的基本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从宽等量刑情节对应相应的量刑梯度,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通过引入量刑梯度既可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的精准量刑,又可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量刑不均 量刑偏差 量刑梯度 量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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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均衡原则及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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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尊文 喻福东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7-10,共4页
量刑均衡原则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被我国刑法学界所普遍忽略,在我国刑法规定中暗含着、司法实务中大量存在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下,量刑不均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实现,因此,发现并强调运用量刑... 量刑均衡原则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被我国刑法学界所普遍忽略,在我国刑法规定中暗含着、司法实务中大量存在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下,量刑不均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实现,因此,发现并强调运用量刑均衡原则对量刑不均的现象予以规制显得非常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原则 量刑均衡原则 量刑不均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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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复旦投毒案”看我国量刑环境—兼论规范化量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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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娜 《心事》 2014年第6期198-198,共1页
严刑峻法是我国法律自古以来的特色。在当今社会中,废除和缩减死刑是世界各国发展趋势。我国也不例外,《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死刑罪名,并且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一再强调要尽量减少司法实践中死刑的适用。法律赋予了法官关于具... 严刑峻法是我国法律自古以来的特色。在当今社会中,废除和缩减死刑是世界各国发展趋势。我国也不例外,《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死刑罪名,并且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一再强调要尽量减少司法实践中死刑的适用。法律赋予了法官关于具体量刑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导致量刑不均衡现象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些现象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化 量刑不均 电脑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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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罪相关问题实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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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人民司法》 2020年第19期34-39,共6页
数据表明,司法实践对于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与处理依然存在着适用法律不统一、量刑不均衡等问题。认定组织卖淫罪中的控制或管理作用可从人身及财产两方面予以把握,组织之对象应限于卖淫人员,而非卖淫活动。以此为标准,可... 数据表明,司法实践对于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与处理依然存在着适用法律不统一、量刑不均衡等问题。认定组织卖淫罪中的控制或管理作用可从人身及财产两方面予以把握,组织之对象应限于卖淫人员,而非卖淫活动。以此为标准,可准确区分组织卖淫与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具体到司法实践,在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并存的卖淫团伙中,受雇担任卖淫场所负责人的一般构成组织卖淫罪,受雇管理卖淫人员的一般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此外,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均有主从犯之分,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应对卖淫团伙存续期间的所有卖淫活动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只应对其参与的具体卖淫活动负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 刑事责任 存续期间 主从犯 司法实践 量刑不均 认定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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