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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徇私舞弊”在刑法中的功能定位及立法重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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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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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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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120-131,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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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中国特色反腐败立法体系建设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ZDA13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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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中对于徇私舞弊的规定罪名众多,法条关系庞杂,功能定位不一,理论分歧与司法适用问题突出,尤其是涉及一罪与数罪问题、量刑上的重复评价和轻重倒置问题,难以通过解释的方法加以解决。从徇私舞弊的性质出发,将徇私舞弊明确为滥用职权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具有合理性。这就要求在立法上,徇私舞弊不能作为定罪情节设置特别法条,而必须依附于滥用职权罪的法定刑规定,否则“从重处罚”就会失去参照的基础,从而异化为“加重处罚”。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的徇私舞弊及渎职犯罪进行体系性的立法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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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徇私舞弊
量刑重复评价
功能定位
从重处罚
立法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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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laying Favoritism and Committing Irregularity
Repeated Evaluation while Sentencing
Functions
Severer Punishment
Legislative R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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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37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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