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研究
被引量:7
- 1
-
-
作者
郭丹
窦玉前
-
机构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199-204,共6页
-
基金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项目编号:10BFX066
+3 种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项目编号:11554092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HIT.HSS.2009033
-
文摘
人们参与金融活动的目的是期待获取投资的回报与增值,但是金融市场风险制造了重重障碍,甚至出现了权益损失,需要救济机制加以填补。基于金融商品的特性,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的设计应本着经济学理论而科学安排,而我国现有机制的价值缺陷主要表现为司法救济针对性弱、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乏力、补偿制度内容短缺等问题。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地位的确立,可以考虑建立金融机构内部处理投诉前置程序;打造金融专业人才,扩大金融仲裁规模,补充金融审判能力;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建立金融消费者集体救济机制。
-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机制
-
分类号
F741.2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
-
题名政府在P2P网络借贷中的角色定位与制度回应
被引量:12
- 2
-
-
作者
康玉梅
-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2015年第2期87-98,共12页
-
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
文摘
P2P网络借贷在中国方兴未艾,但其发展基本上处于失范状态。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政府实际监管缺位,未能起到有效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自身演化特质和中国政府一贯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准确定位中国政府在P2P网络借贷发展中的角色,应当立足于P2P网络借贷的特性,考虑如何协调和平衡中国当下金融法治肩负的安全、效率和公平三大价值,尤其要重视金融公平价值。有鉴于此,同时参考国外先进经验,解决之道在于实行包容性兼管、柔性兼管和激励性规制,起到规范、约束、控制与引导、激励、扶持并举的作用。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当通过明确P2P网络借贷法律性质、市场准入制度、经营范围、风险控制机制、退出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来进行回应。
-
关键词
P2P
网络借贷
政府监管
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金融公平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
分类号
D92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630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