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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稳定法律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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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红亮 《西安金融》 2005年第12期10-11,共2页
本文从法律的视角,探讨了金融稳定法律的涵义,对金融稳定进行法律剖析,阐述了金融稳定法律的立法理念和基本原则,并通过对我国金融稳定法律的现实分析,结合国外金融稳定相关立法实践,提出构建我国金融稳定法律的两种模式。
关键词 金融稳定法律 法理分析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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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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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真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 2014年第1期218-253,共36页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引起人们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深刻制度反思。尽管次贷危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缺失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金融体系并不具有内生的稳定性,...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引起人们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深刻制度反思。尽管次贷危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缺失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金融体系并不具有内生的稳定性,金融稳定的维护必须依靠一套外生的机制来实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机制是化解国际金融体系内生及外生的不稳定因素、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在'后危机时代',构建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应当成为新一轮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国际金融秩序重构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是实现全球金融体系总体稳定的一系列法律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总称,它具有组织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可预见性。危机带来灾难,也催生变革,促使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超越传统和滞后的国际合作框架,以一种新的集体监管方式应对危机,搭建全球'金融维稳'的组织平台。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运作模式可以概述为:以二十国集团首脑峰会为指导,以金融稳定理事会为核心,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部门评估项目为支持,各专业性国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相互配合的网状治理结构。一个合理而有效的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评估机制,二是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三是国际金融标准实施协调机制,四是跨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次贷危机 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 金融稳定理事会
原文传递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的拓展与深化——评《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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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樊 王清粤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86-88,共3页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一书从金融稳定的视角出发,明确指出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就是维护金融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合丰富的素材与前瞻性的思维,系统归纳了发达国家(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成果及未来趋势,在推陈出...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一书从金融稳定的视角出发,明确指出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就是维护金融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合丰富的素材与前瞻性的思维,系统归纳了发达国家(地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成果及未来趋势,在推陈出新的基础上,从整体分析、最后贷款人制度、与其他监管机构的法律关系以及“穿透式”监管等角度,为我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构建了完整的理论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稳定 中央银行 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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