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非典型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鉴定咨询意见”、“鉴定检验报告”、“技术证据审核意见”的证据能力问题亟需依法统一认识 被引量:10
1
作者 邹明理 《证据科学》 CSSCI 2013年第4期420-427,共8页
"两种意见"和"两种检验报告"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在司法鉴定和司法活动中是经常引起争议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针对当前的争议,对每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解决争议的主张。认为"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出... "两种意见"和"两种检验报告"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在司法鉴定和司法活动中是经常引起争议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针对当前的争议,对每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解决争议的主张。认为"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具的"鉴定咨询意见"不是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能作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参考,并论证了其中的多方面原因;主张"鉴定检验报告"应当区分法定与法外两种性质,分别属于法定鉴定意见证据和仅供审判部门参考的非法定证据,并提出了对两种不同性质"检验报告"的使用评断原则;认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科技证据审核活动",属于司法机关对鉴定意见的内部咨询活动,审查的范围仅限于四个方面,技审人员和机构无权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否定或肯定,只能对四方面的问题提出"审查建议","技术审查意见"只能作为检察、审判机关审查起诉和审判的内部参考,不能载入起诉书和裁判文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 鉴定专家咨询意见 检验报告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 技术证据审核意见 性质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