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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件
被引量:
1
1
作者
黄军
张子诚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98-105,共8页
《民法典》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没有明确是否区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将会造成司法实践上的困惑。“错误二元论”既无法周全意思自治,在保护交易安全上也无优势,应予抛弃。“错误一元论”者认为相对人可归责是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
《民法典》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没有明确是否区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将会造成司法实践上的困惑。“错误二元论”既无法周全意思自治,在保护交易安全上也无优势,应予抛弃。“错误一元论”者认为相对人可归责是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件之观点也欠妥当。应在坚持不区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的基础之上,引入信赖损害赔偿制度。这既是意思自治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可填补制度空白,更能兼顾意思自治保障和交易安全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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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思表示
错误
错误一元论
相对人可归责
信赖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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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计算错误与错误法则之现代化——读陈自强教授《论计算错误》
2
作者
张弘毅
《研究生法学》
2021年第4期160-168,共9页
陈自强教授在《论计算错误》一文中以计算错误为例,探讨了动机错误如何处理这一一般性问题。借鉴弗卢梅的观点,陈教授认为依据实质风险分配考量,有时可以认为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进入契约内容,契约因内容自相矛盾而不成立;有时可以认...
陈自强教授在《论计算错误》一文中以计算错误为例,探讨了动机错误如何处理这一一般性问题。借鉴弗卢梅的观点,陈教授认为依据实质风险分配考量,有时可以认为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进入契约内容,契约因内容自相矛盾而不成立;有时可以认为只有计算过程(或计算结果)成为内容,计算结果(或计算过程)构成误栽无害真意。这一契约解释方案立足于合意主义(意思自治原则),比通说基于信赖主义一贯坚持的动机表示重视说更加妥当,也比主观行为基础理论更加尊重实证法的价值判断。在后续发展中,陈教授固守特定物教义,未完全采纳弗卢梅的契约解释方案,转而借鉴舍尔迈尔的法史研究,倡导继受德国法的国家回到符合《德国民法典》立法者原意的、以客观重大性为标准的错误一元论。在方法论上,《论计算错误》为我们展示了完整、细致而富有批判性的比较法研究应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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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计算
错误
行为基础理论
错误一元论
特定物教义
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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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可撤销的动机错误之构成要件——兼评错误“二元论”与“一元论”
被引量:
3
3
作者
高鹏芳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64-175,共12页
以德国为代表的民法错误制度采"二元论",将错误区分为意思表示错误和动机错误,并确立了动机错误一般不可撤销的原则。以意大利为代表的错误"一元论"则不对错误进行区分,统一规范错误构成要件。两种理论和立法体例...
以德国为代表的民法错误制度采"二元论",将错误区分为意思表示错误和动机错误,并确立了动机错误一般不可撤销的原则。以意大利为代表的错误"一元论"则不对错误进行区分,统一规范错误构成要件。两种理论和立法体例各有利弊。我国立法在解释"重大误解"时,应兼采两者之长,承认将错误二分的合理性,对动机错误可撤销的例外情况适用"一元论"的立法模式予以规制。动机错误原则上不可撤销,仅当其与法律行为的成立存在重要因果关系、或相对人对动机错误的产生存在过错时,动机错误才具有可撤销性。交易上重大的性质错误、使他人纯受益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以及构成行为基础的双方动机错误可以被列举为动机错误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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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动机
错误
错误
“二元论”与“
一元论
”
可撤销
构成要件
原文传递
民法典总则视野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
34
4
作者
冉克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4-128,共15页
将意思表示错误划分为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并原则上排斥后者的德国学说与立法("错误二元论")并不合理,应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予以一体化整合("错误一元论")。在立法政策上,以表意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兼及相对人的消...
将意思表示错误划分为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并原则上排斥后者的德国学说与立法("错误二元论")并不合理,应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予以一体化整合("错误一元论")。在立法政策上,以表意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兼及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交易安全的需求;相反,应当确立以相对人的积极信赖优先于表意人的意思自治为宗旨的行为外观责任。错误的构成,在表意人方面,必须属于实质性错误并给表意人造成较大损失而且排除其重大疏忽的情形;在相对人方面,除非其导致错误的发生、在可识别错误的情形下违反诚信原则,以及构成共同错误,才允许合同被撤销。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上的错误制度应当借鉴和吸收比较法上的最新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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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错误
动机
错误
“
错误一元论
”
“
错误
二元论”
实质性
错误
信赖保护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件
被引量:
1
1
作者
黄军
张子诚
机构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98-105,共8页
文摘
《民法典》的意思表示错误制度没有明确是否区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将会造成司法实践上的困惑。“错误二元论”既无法周全意思自治,在保护交易安全上也无优势,应予抛弃。“错误一元论”者认为相对人可归责是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件之观点也欠妥当。应在坚持不区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的基础之上,引入信赖损害赔偿制度。这既是意思自治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可填补制度空白,更能兼顾意思自治保障和交易安全之保护。
关键词
意思表示
错误
错误一元论
相对人可归责
信赖损害赔偿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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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计算错误与错误法则之现代化——读陈自强教授《论计算错误》
2
作者
张弘毅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21年第4期160-168,共9页
文摘
陈自强教授在《论计算错误》一文中以计算错误为例,探讨了动机错误如何处理这一一般性问题。借鉴弗卢梅的观点,陈教授认为依据实质风险分配考量,有时可以认为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进入契约内容,契约因内容自相矛盾而不成立;有时可以认为只有计算过程(或计算结果)成为内容,计算结果(或计算过程)构成误栽无害真意。这一契约解释方案立足于合意主义(意思自治原则),比通说基于信赖主义一贯坚持的动机表示重视说更加妥当,也比主观行为基础理论更加尊重实证法的价值判断。在后续发展中,陈教授固守特定物教义,未完全采纳弗卢梅的契约解释方案,转而借鉴舍尔迈尔的法史研究,倡导继受德国法的国家回到符合《德国民法典》立法者原意的、以客观重大性为标准的错误一元论。在方法论上,《论计算错误》为我们展示了完整、细致而富有批判性的比较法研究应当如何进行。
关键词
计算
错误
行为基础理论
错误一元论
特定物教义
立法原意
分类号
G62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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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可撤销的动机错误之构成要件——兼评错误“二元论”与“一元论”
被引量:
3
3
作者
高鹏芳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64-175,共12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改革研究》(16JJD820015)
文摘
以德国为代表的民法错误制度采"二元论",将错误区分为意思表示错误和动机错误,并确立了动机错误一般不可撤销的原则。以意大利为代表的错误"一元论"则不对错误进行区分,统一规范错误构成要件。两种理论和立法体例各有利弊。我国立法在解释"重大误解"时,应兼采两者之长,承认将错误二分的合理性,对动机错误可撤销的例外情况适用"一元论"的立法模式予以规制。动机错误原则上不可撤销,仅当其与法律行为的成立存在重要因果关系、或相对人对动机错误的产生存在过错时,动机错误才具有可撤销性。交易上重大的性质错误、使他人纯受益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以及构成行为基础的双方动机错误可以被列举为动机错误可撤销的情形。
关键词
动机
错误
错误
“二元论”与“
一元论
”
可撤销
构成要件
Keywords
motivational errors
error"dualism"and"monism"
revocable
constituent elements
分类号
DF5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民法典总则视野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
34
4
作者
冉克平
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4-128,共15页
基金
笔者主持的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第三批)"意思表示瑕疵:学说与规范"
笔者主持的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将意思表示错误划分为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并原则上排斥后者的德国学说与立法("错误二元论")并不合理,应将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予以一体化整合("错误一元论")。在立法政策上,以表意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兼及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交易安全的需求;相反,应当确立以相对人的积极信赖优先于表意人的意思自治为宗旨的行为外观责任。错误的构成,在表意人方面,必须属于实质性错误并给表意人造成较大损失而且排除其重大疏忽的情形;在相对人方面,除非其导致错误的发生、在可识别错误的情形下违反诚信原则,以及构成共同错误,才允许合同被撤销。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上的错误制度应当借鉴和吸收比较法上的最新立法成果。
关键词
错误
动机
错误
“
错误一元论
”
“
错误
二元论”
实质性
错误
信赖保护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意思表示错误行为的撤销要件
黄军
张子诚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计算错误与错误法则之现代化——读陈自强教授《论计算错误》
张弘毅
《研究生法学》
2021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可撤销的动机错误之构成要件——兼评错误“二元论”与“一元论”
高鹏芳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3
原文传递
4
民法典总则视野下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构建
冉克平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34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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