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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门房诛”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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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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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许昌学院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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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德州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74-7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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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南省社科联项目(SKL-201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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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门房诛是北魏正式入律的刑法之一,虽实施时间不长,但对源承北朝律法的隋唐律有重要影响。由于北魏律佚失过多,今人对门房诛的具体情况认识不一、误解颇多。真正说来,北魏神麔律中对"大逆不道"的处罚即为门房诛,在适刑人员的范围上有明确规定,主要是诛杀与正犯同籍的男性直系血亲者,但不及年八十以上的老人和不满十四的孩童,女性一律没官;非同籍亲属或受牵连但不受诛。这比起秦汉时的夷三族刑来大为减轻,也对隋唐律中族刑的减轻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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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门房诛
神麔律
夷三族刑
同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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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nfangzhu
Shenjia-law
the law of Yisanzhu
the same househ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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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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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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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修炜
张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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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学刊》
1984年第4期66-7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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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南北朝颇有作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在位二十余年(公元471—499),史称:“听览政事,莫木从善如流”,“恒恩所以济益”太和年间,他厉行改革:颁布均田令、改革租庸调、厘定官制、迁都洛阳,政绩卓然。他的改革,既缓和了民族矛盾,恢复和发展了中原的社会经济,也加速了鲜卑拓跋部本身的社会进步,对历史复归统一,隋唐时代的繁荣,中国封建社会由上半期向下半期转变,起了促进作用。然而,历来对孝文帝改革的论述,较少涉及其法制方面,本文拟作探索,企求教正。 一 孝文帝的法制改革,先着手于立法。立法务求简明、宽疏,对于前代沿袭下来的残刑酷法,则予以废除、减轻。现述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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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北魏孝文帝
门房之诛
法制改革
族刑
太和年间
魏书
述论
刑罚
刑狱
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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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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