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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数据证明
被引量:
45
1
作者
谢君泽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25-137,共13页
大数据的直接运用模式是将其原始载体或等量复制数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间接运用模式是将筛出的"小"数据或分析结论作为证据使用。二者都无法回避大数据建模这个技术方法问题。大数据证明的实践价值取决于实体法规范,方法本质...
大数据的直接运用模式是将其原始载体或等量复制数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间接运用模式是将筛出的"小"数据或分析结论作为证据使用。二者都无法回避大数据建模这个技术方法问题。大数据证明的实践价值取决于实体法规范,方法本质是从相关关系"挖掘"出行为因果关系,技术关键是因果性数据的"辨别"。统计建模反映相关关系,可用于证据调查。行为建模反映行为因果关系,具有可解释性,可直接作为大数据证明的技术方法。应基于"保证证据信息原始性"的基本原则构建大数据取证规范体系,可赋予质证方无条件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以弥补质证权利的缺失,应恢复司法鉴定相关程序规范"自行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条款,以使大数据建模得以进入司法鉴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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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证明
间接运用模式
行为建模
因果关系
原始证据规则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大数据证明
被引量:
45
1
作者
谢君泽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25-137,共13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侦查的程序控制与证据适用问题研究”(19AZD02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文摘
大数据的直接运用模式是将其原始载体或等量复制数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间接运用模式是将筛出的"小"数据或分析结论作为证据使用。二者都无法回避大数据建模这个技术方法问题。大数据证明的实践价值取决于实体法规范,方法本质是从相关关系"挖掘"出行为因果关系,技术关键是因果性数据的"辨别"。统计建模反映相关关系,可用于证据调查。行为建模反映行为因果关系,具有可解释性,可直接作为大数据证明的技术方法。应基于"保证证据信息原始性"的基本原则构建大数据取证规范体系,可赋予质证方无条件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以弥补质证权利的缺失,应恢复司法鉴定相关程序规范"自行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条款,以使大数据建模得以进入司法鉴定领域。
关键词
大数据证明
间接运用模式
行为建模
因果关系
原始证据规则
分类号
D918.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大数据证明
谢君泽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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