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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南镇观花”公案再诠释——兼谈其在阳明学建构中的节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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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书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23-29,共7页
王阳明“南镇观花”公案为理解主客关系提供了新路径,实现了从主客关系到共同体之变化,在哲学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花的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乃是指主体对其观照感通从而使其生机得以对主体彰显,并呈现出主客体未发生关联前的... 王阳明“南镇观花”公案为理解主客关系提供了新路径,实现了从主客关系到共同体之变化,在哲学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花的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乃是指主体对其观照感通从而使其生机得以对主体彰显,并呈现出主客体未发生关联前的意义世界。“寂”非客体不存在,而是指主体对客体无感应、客体未进入主体意义世界之状态。虽主体对客体有证明、诠释之主动性,然主客体之间并非孤立之存在,而是相互成全之共同体。“南镇观花”公案已包含了“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万物一体”之内涵,是阳明“四大命题”共生并存之历史缩影,在阳明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节点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镇观花” 阳明 心外无物 意义建构 阳明“四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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