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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及其认定
被引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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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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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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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702-724,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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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济犯罪刑事政策研究"(项目编号为11YJA82006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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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于现代刑法的责任主义原则,域外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逐渐肯定违法性认识错误对罪责的影响,承认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可避免的场合,不知法律可以成为罪责的阻却事由。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成为理论研究的核心。受"不知法律不免罪"的传统原则影响,无论是刑法规定还是刑事司法,各国对违法性认识不可避免性的把握仍十分严苛,几成一种罕见的例外。应当承认,现代刑法规范越来越复杂,公民对法规范的认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行为人只要在通常的法规范意识支配下,履行了法规范注意义务,但仍难以避免地陷入了违法性认识错误而实施了刑法禁止行为,就应认定为具备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可避免性而阻却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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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性
认识错误
不知法律
阻却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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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lawfulness
Mistake
Ignorance of Law
Exclusion of Criminal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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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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