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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合理自住”与“投资投机”的区分、设定与管理——关于完善城镇居住用地合理使用法律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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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淦明 《中国房地产金融》 2023年第5期72-80,共9页
居住用地是住房的前提。资源有限,区分居住用地的“合理自住”与“投资投机”是落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关键。基本居住用地和合理改善用地属于“合理自住”,超过这个范围就构成“投资投机”。居住用地的“投资投... 居住用地是住房的前提。资源有限,区分居住用地的“合理自住”与“投资投机”是落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关键。基本居住用地和合理改善用地属于“合理自住”,超过这个范围就构成“投资投机”。居住用地的“投资投机”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更违反了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和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城镇居住用地合理使用的管理制度:授权各地因城施策、对不同城镇的居民基本居住用地设定不同的保障标准,并将每个居民在全国所有的合理改善用地统一限定在各地基本居住用地保障标准的一定倍数范围之内;同时明确“保障基本居住、支持合理改善、限制奢侈消费、禁止闲置浪费”的具体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用地 合理自住的范围 投资投机的认定 保障基本居住 支持合理改善 限制奢侈消费 禁止闲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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