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被害方谅解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4
- 1
-
-
作者
刘立霞
邹楠
-
机构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
出处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57-60,共4页
-
文摘
被害方谅解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刑法的谦抑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是考量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论依据。在限制死刑适用过程中要注意被害方谅解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积极赔偿被害方与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关系以及综合考量全部酌定量刑情节等。
-
关键词
限制死刑适用
刑法谦抑性
恢复性司法
被害方谅解
-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酌定量刑情节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
被引量:5
- 2
-
-
作者
赵秉志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9,共7页
-
文摘
通过酌定量刑情节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死刑司法控制的一条重要而又现实的路径。充分发挥酌定量刑情节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功效,首先,应强化"少杀、慎杀"观念、培育"宽容"观念、淡化"报应"观念和确立"重视酌定量刑情节"的观念。其次,要完善刑法关于量刑根据的规定和实现部分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再次,要尽快出台典型死罪的死刑适用指导意见和积极推行死刑案例指导制度。最后,要健全死刑案件缠诉、闹访的防控机制以及完善死刑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
-
关键词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死刑政策
-
分类号
D924.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前科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6
- 3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17-129,共13页
-
基金
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构建研究"(项目号13SFB3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前科对量刑(死刑适用)的影响,无论是趋重调节还是趋轻调节,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谴责性理论""危害性理论"和"同情克减理论"共同为前科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完整诠释框架。前科在域外死刑裁量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践中的惯性思维是将前科作为强化死刑适用的依据,而其限制、弱化死刑适用的积极功效却未被发掘。"无前科"属于前科情节的范畴,应高度重视其限制死刑适用的价值。在有前科的情况下,需综合衡量当下犯罪以及前科的实际情况,进行双重规范判断,根据是同种前科还是异种前科、故意前科还是过失前科、重罪前科还轻罪前科、前科是否经过一定期限、前科是否消灭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
关键词
前科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死刑裁量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犯罪动机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3
- 4
-
-
作者
赵秉志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47-52,共6页
-
文摘
犯罪动机作为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犯罪动机限制死刑的适用,可以犯罪动机的社会性质作为切入点。犯罪动机属于有益社会动机的,不应适用死刑;犯罪动机属于中性动机的,一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犯罪动机属于有害社会动机的,是否适用死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未造成多人伤亡的极其严重后果或者犯罪动机反社会的性质未达到特别恶劣的程度,也可考虑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
关键词
犯罪动机
量刑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criminal motive
sentencing
restricted ap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认罪态度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1
- 5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3-57,共5页
-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酌定量刑情节与死刑裁量"(GJ2013C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认罪态度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认罪态度情节都是死刑裁量中应予考虑的重要因素。认罪态度情节限制死刑的适用,应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认罪态度较好的,可酌情从轻处罚,不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立即执行;认罪态度一般的,也可考虑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特别是可以与其他从宽处罚情节一起共同发挥抑制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作用;一般的认罪态度不好,不应作为适用死刑的积极情节。
-
关键词
认罪态度
量刑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confession attitude
measurement of penalty
restriction ap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1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故意程度对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1
- 6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93-97,共5页
-
基金
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构建研究"(13SFB3013)
-
文摘
故意程度是故意犯罪中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其对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有重要作用。判断故意程度对死刑裁量的影响,应重点考察故意之类型、预谋形成时间之长短、有无受外部刺激而产生激情犯意、有无受引诱产生犯意等因素。一般情况下,系间接故意犯罪情形的,应尽量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系预谋故意犯罪情形的,不能排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但需分析预谋的时间长短及形成情况区别待之,在刑罚裁量时宜酌情留有余地。系激情犯罪情形的,通常也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存在犯意引诱或者促成犯罪情形的,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若存在"双重引诱"情形,则不应适用死刑。
-
关键词
故意程度
量刑
死刑限制适用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论被害方谅解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 7
-
-
作者
杨显
-
机构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78-80,共3页
-
文摘
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之一是取得被害方谅解。考查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论依据是刑法的谦抑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被害方谅解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定化是限制死刑适用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建立被害方谅解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路径。
-
关键词
被害方谅解
限制死刑适用
刑法谦抑性
恢复性司法理念
-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反腐高压下职务犯罪的死刑限制适用
- 8
-
-
作者
王吉春
-
机构
沈阳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2期19-22,共4页
-
基金
201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正当程序与死刑控制>(GJ2013C26)阶段性成果
-
文摘
限制和废除死刑是我国当前刑法的发展趋势。对于职务犯罪来说,可以利用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的设置以及量刑、自首与立功、追诉时效、死缓制度、刑罚执行等方式限制死刑的适用。
-
关键词
职务犯罪
死刑
限制死刑的适用
-
分类号
F613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
-
题名死刑限制适用与“舆情审判”的冲突与平衡
- 9
-
-
作者
郑小克
-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
出处
《广东法学》
2008年第2期69-72,共4页
-
文摘
死刑案件统一由最高院行使复核权,死刑的适用和实际执行数量必然将会减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死刑限制适用的重大刑事政策制度的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法院无疑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借意“民声”的媒体“舆情审判”的压力。如何去化解这种种压力,平衡科学理性的死刑限制适用的新刑事政策与激情的“舆情审判”间的冲突,无疑将十分考验法院刑事审判胆魄和智慧。
-
关键词
死刑复核
死刑限制适用
舆情审判
-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论犯罪手段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8
- 10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36-146,共11页
-
文摘
犯罪手段情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适用具有相当影响,有时甚至起着关键作用。犯罪手段在很多情况下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形态存在的,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犯罪手段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严格把握"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标准;二是充分发挥犯罪手段温和情节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三是正确考量"碎尸"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
-
关键词
犯罪手段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
分类号
DF6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运输毒品罪的死刑限制适用
被引量:2
- 11
-
-
作者
刘司墨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16-120,共5页
-
文摘
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共同作为选择性罪名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之中,并同时适用同一法定刑。实务界、理论界对运输毒品罪的这一规定存在众多分歧,其中最主要的争议是运输毒品罪的死刑是否应当废止。当前,运输毒品罪的死刑限制论更加具备国情基础。在国家严惩毒品犯罪以及运输毒品罪高案发率的背景下,司法适用过程中应当谨遵刑法谦抑性原则,通过罪质限定、罪责限定两种方式严格限制本罪的死刑适用,进一步为立法逐步废止死刑创造条件。
-
关键词
运输毒品罪
刑法谦抑性原则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drug trafficking
the principle of restraint in criminal law
restrictive ap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死刑限制适用与“舆论审判”的冲突
- 12
-
-
作者
毛小艳
郑小克
-
机构
中山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
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5期53-55,共3页
-
文摘
随着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的适用和实际执行数量必然会减少。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法院无疑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舆论审判"的压力。如何平衡死刑限制适用的新刑事政策与"舆论审判"之间的冲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
关键词
死刑复核
死刑限制适用
“舆论审判”
-
Keywords
Death penalty
Confine the death penalty
Media trial
-
分类号
D924.12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减少犯罪损失限制死刑适用研究
- 13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刑法研究所
-
出处
《刑法论丛》
2019年第1期226-255,共30页
-
基金
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量刑建议制度研究”(项目编号:GJ2018D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减少犯罪损失是重要的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也是一个综合性的情节,主要通过抢救被害人、退赃等具体情节来体现,其对于量刑包括死刑裁量具有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减少犯罪损失与死刑限制适用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严格控制死刑的力度、死刑政策的贯彻乃至死刑个案公平正义的维护。推进抢救被害人情节对死刑的限制适用,要注意理性衡量抢救被害人情节之分量和价值:积极抢救被害人的,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性地或者消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补强其他从宽处罚情节的分量,作为增大弱化死刑适用力度的因素。退赃情节在死刑限制适用中功效的发挥,也要注意准确衡量退赃情节之分量:积极退缴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的,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赃款赃物被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亦可酌情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不能退赃的,应当分清楚情况,不能一概从重处罚。
-
关键词
减少犯罪损失
抢救被害人
退赃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Reducing the loss of crime
Rescuing the victim
Surrender ill-gotten gains
The restricted ap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酌定量刑情节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2
- 14
-
-
作者
高树勇
邹楠
-
机构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00-103,共4页
-
文摘
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犯罪动机、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及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根据刑法谦抑性和刑罚个别化原则,酌定量刑情节在限制死刑的适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
关键词
酌定量刑情节
限制死刑适用
刑法谦抑性
刑罚个别化原则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民事赔偿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34
- 15
-
-
作者
赵秉志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52-62,共11页
-
文摘
民事赔偿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民事赔偿影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轻重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理论根据。从实践层面看,民事赔偿对于死刑的适用确实产生了显著影响,但应当理性而节制地考量这种影响,以防止"以钱买命"等负面形象的出现。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首先要理性确定民事赔偿适当从宽处罚的案件范围,除了严重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之外,其它犯罪案件中都存在民事赔偿影响死刑适用的空间。其次,要准确衡量民事赔偿情节的分量,可以重点从赔偿数额、赔偿态度和赔偿时间等方面考虑。再次,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最后,要正视被害方不予谅解或拒绝接受赔偿时的死刑适用问题。
-
关键词
民事赔偿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我国死刑限制适用的刑法问题探讨
被引量:5
- 16
-
-
作者
赵秉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国际刑法学协会
-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5年第1期1-58,共58页
-
基金
笔者主持的中欧合作项目“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项目号:EIDHR/2012/297-072)”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限制、减少乃至废止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潮流与趋势,我国的死刑改革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现阶段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应坚持立法改革与司法改革齐并进的思路,立法上进一步削减死刑,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在当前我国死刑限制适用领域,应特别值得关注和研究一些重大现实问题。死刑民意问题、死刑观念问题、死刑政策问题、死刑适用标准问题、死刑案件量刑情节问题、死缓制度等问题,对死刑司法控制具有关键和核心作用并制约着死刑制度改革的进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往往是深入推进死刑限制适用乃至死刑制度改革的重要契机。
-
关键词
死刑限制适用
死刑民意
死刑观念
死刑政策
死刑适用标准
量刑情节
死缓制度
-
分类号
D924.12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酌定量刑情节竞合时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3
- 17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48-55,共8页
-
文摘
死刑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竞合的情况非常普遍。案件中多个酌定从轻情节竞合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增大从宽处罚的分量,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中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竞合时,要注意考量整个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各个酌定从重情节之分量,一般不宜将其作为适用死刑的主要事实根据;在现阶段,对逆向竞合的酌定量刑情节可按照"先从重后从轻"的顺序予以适用,经过由重到轻、由严到宽的刑罚修正,死刑的适用能受到严格的控制。
-
关键词
酌定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竞合
死刑限制适用
-
分类号
D924.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危害结果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1
- 18
-
-
作者
彭新林
周强华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
-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132-135,共4页
-
文摘
危害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在我国死刑裁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危害结果在很多情况下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形态存在的,其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危害结果情节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应当力戒死刑适用"唯后果论"的倾向;物质性的危害结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危害结果的发生系存在介入因素的场合,应当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
关键词
危害结果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hazard results discretionary circumstance of sentencing restricting on the application of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被害人过错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被引量:11
- 19
-
-
作者
彭新林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31-38,共8页
-
基金
2012~2016年度欧盟民主与法治促进项目"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的研究成果
-
文摘
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被害人过错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被害人过错影响死刑适用的根据在于其反映了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趋轻变化。"责任分担理论"和"谴责性降低理论"共同为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了完整的诠释框架。被害人存在罪错的是否适用死刑应当分情况处理;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存在一般过错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案件中没有明显的从重情节或者还存在其他从宽情节时,原则上应当判处死缓;被害人存在轻微过错的,一般不足以影响对被告人死刑的适用,但可以与其他从宽情节一起对量刑发挥趋轻作用,从而弱化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关键词
被害人过错
酌定量刑情节
死刑限制适用
-
Keywords
victim' s fault
discretionary circumstances of sentencing
restriction of the ap- plication of death penalty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论中国死刑的废除
- 20
-
-
作者
郑嘉音
-
机构
澳门科技大学
-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21期111-113,共3页
-
文摘
论证中国死刑的废除,必须要剖析中国现阶段限制死刑适用的法理根据。清晰辨明当下,方能洞悉未来。故本文笔者首先阐述了并和主义刑罚观,以及并和主义刑罚观在死刑存废问题上的要点分析,以此得出笔者理解,并和主义刑罚观在死刑存废问题上的态度是既保留死刑,同时限制死刑的适用。与此同时,基于我国刑法现状,即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死刑罪名的删减,以及我国目前仍保留死刑的 46 项罪名,笔者认为,中国在限制死刑适用上的法理基础恰恰就是并和主义刑罚观的理念。最后,笔者用比较研究法,得出观点即中国废除死刑的关键在于引导公众价值取向。
-
关键词
并和主义
限制死刑的适用
公众价值取向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