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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退伙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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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郁临清
朱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年第1期103-108,共6页
法官对除名退伙纠纷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合伙企业法》对该行为明确否定为客观依据。法律对商事主体行为的否定均采取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式,这是平衡企业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客观要求。法官应借鉴该范式以掌握司法介入企业自治的尺度...
法官对除名退伙纠纷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合伙企业法》对该行为明确否定为客观依据。法律对商事主体行为的否定均采取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式,这是平衡企业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客观要求。法官应借鉴该范式以掌握司法介入企业自治的尺度,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恣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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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除名退伙
不正当行为
企业自治
司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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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除名退伙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
被引量:
1
1
作者
郁临清
朱挺
机构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年第1期103-108,共6页
文摘
法官对除名退伙纠纷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合伙企业法》对该行为明确否定为客观依据。法律对商事主体行为的否定均采取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式,这是平衡企业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客观要求。法官应借鉴该范式以掌握司法介入企业自治的尺度,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恣意扩张。
关键词
除名退伙
不正当行为
企业自治
司法介入
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除名退伙中不正当行为的认定
郁临清
朱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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