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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隐私的辩证:被遗忘还是被观望?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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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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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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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20-127,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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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隐私涉及人们不愿让步的具体利益,单方赋予删除权可能刺激市场入侵,增加交易成本,并引发社会歧视。隐私诉求是包含着许多微观动机的宏观行为,不探明隐私背后的真实原因,一味强化隐私,不过是走向吁求的反面。被遗忘权也许限制了人际隐私侵犯,但因为隐私的消极自由性质,结果不可避免地强化政府监控权力。隐私具有高度情境性,鼓励封闭的被遗忘权将悖论式地导致隐私焦虑。数字隐私的辩证在于,主动袒露击败窥视欲,并有利于营造良好自我形象。被遗忘权的修辞掩盖了邻居深渊的潜意识,并使一个高度感情化的问题进一步情绪化。数字隐私具有不可预测性与无从防范性,过度保护隐私不仅无济于事,而且可能引发史翠珊效应。对于数字隐私保护,具体规定优于一揽子政策,事后救济优于事先防范,顺其自然优于步步惊心,鼓励人们培养动态身份意识优于鼓励人们封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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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隐私
利益视角
被遗忘的权利
隐私修辞
袒露
动态身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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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gital privacy
interest angle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the rhetoric of privacy
exposure
the right to a dynamic ident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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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06
[文化科学—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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