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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用工模式下集体协商机制的反思与因应——以集体协商权为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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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姝含 《工会理论研究》 2024年第6期31-46,共16页
新质生产力对用工模式产生着深刻影响,依托数字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囿于资产数据化下的“自我劳动”趋势、个人利益异质化下的集体认同感丧失等特殊性,该群体在个别劳动法视阈下的权益保障落入... 新质生产力对用工模式产生着深刻影响,依托数字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囿于资产数据化下的“自我劳动”趋势、个人利益异质化下的集体认同感丧失等特殊性,该群体在个别劳动法视阈下的权益保障落入真空地带,集体协商制度的适用成为解决此问题的全新进路。但赋权的缺失、权利义务主体的嬗变、代表性的弱化及制度适用的异化削弱了集体协商制度的适用效能。未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体协商的制度建构应在利益失衡矫正的视角下,实现具有人权属性的集体协商权对个别劳动关系的超越,通过集体协商权利义务主体的释明、法定程序下的代表性保障以及集体协商的分阶段推进,实现制度范式的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集体协商制度 集体协商权 集体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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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障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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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娜娜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17-122,共6页
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催生了数量众多的网络平台从业人员,其劳动权益保护亟待加强。由于我国传统劳动立法中劳动权益和劳动关系紧密捆绑,使平台从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若将平台从业人员作为第三类劳动者予以保护,由于身份界... 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催生了数量众多的网络平台从业人员,其劳动权益保护亟待加强。由于我国传统劳动立法中劳动权益和劳动关系紧密捆绑,使平台从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若将平台从业人员作为第三类劳动者予以保护,由于身份界定标准复杂等原因,使第三类劳动者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障碍。应针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具体特点,通过单独立法的方式,不断扩展其具体劳动权利。从当前的实践来看,应首先实现职业伤害受保障权和集体协商权,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从业者 劳动 职业伤害受保障 集体协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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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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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素华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22-25,共4页
《劳动合同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专门法律,突出和强化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工会在劳动关系领域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的权利主要是维护权、参与权、集体协商权和监... 《劳动合同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专门法律,突出和强化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工会在劳动关系领域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的权利主要是维护权、参与权、集体协商权和监督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维护 参与 集体协商权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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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德三国公共部门集体协商制度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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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继远 陈雪娇 《中国劳动》 2016年第4X期38-44,共7页
集体谈判萌芽于18世纪末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是西方国家劳资双方确定雇员劳动条件的博弈机制。随着西方公共部门受雇者人数增加,公务员工会快速成长。如同私立部门一样,其成为劳工运动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我国,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原先... 集体谈判萌芽于18世纪末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是西方国家劳资双方确定雇员劳动条件的博弈机制。随着西方公共部门受雇者人数增加,公务员工会快速成长。如同私立部门一样,其成为劳工运动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我国,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原先比照公务员管理的编制内人员,一下成为如同企业一样的普通劳动者。然而由于我国公共部门集体协商中政府的强权性、工会的附属性和公共部门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公共部门的僵局解决模式与私有部门差异很大。通过考察英美德三国公共部门谈判制度,尽管存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在于需要改变我国政府在公共部门受雇者中所扮演的运动员兼裁判员的角色,改革我国工会体制,制定平衡政府各主管机关在就业关系事务与人事管理之间的法律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部门 集体协商权 公务人员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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