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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困境与破解之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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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志红 《财经法学》 2024年第3期35-50,共16页
早期的集体经营性财产股份合作以“股”指向资产份额为底层逻辑,随着改革的深入遭受了实质性违反公有制的质疑,并陷入“股”之定性和权能困境。改良后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明确否定了“股”之资产份额属性,但面临量化对象与作用... 早期的集体经营性财产股份合作以“股”指向资产份额为底层逻辑,随着改革的深入遭受了实质性违反公有制的质疑,并陷入“股”之定性和权能困境。改良后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明确否定了“股”之资产份额属性,但面临量化对象与作用范围错位、量化理论依据不足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方式,应当以集体统筹提供服务和福利为主,以向成员个人分红为辅,前者之经费应当通过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方式优先保障,并充分发挥此种方式“扶弱奖能”的作用。鉴于法理依据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必要进行收益权量化,在无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推翻时,剩余可分配收益按人头平均分红是最不具争议和最经济的做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经营性财产 收益权 股权 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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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进是实现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基本理念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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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红利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29-36,共8页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适宜的对象是集体经营性财产,不宜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统一路径。统一的产权运行路径,难以兼顾集体财产的资源保障与财产增值功能,无法有效平衡公平与效益价值。将集体财产划分为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和非...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适宜的对象是集体经营性财产,不宜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统一路径。统一的产权运行路径,难以兼顾集体财产的资源保障与财产增值功能,无法有效平衡公平与效益价值。将集体财产划分为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种类型,并对不同财产构建侧重点不同的实现路径和具体机制是农民集体所有权实现的基本理念。这一分类推进理念既与国家强制性变迁方向一致,也是由农民集体所有权客体的复杂性所决定。集体资源性财产要完善承包经营制度,集体经营性财产要探索产权量化、统一经营的组织结构,集体非经营性财产则要构建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集体所有权 分类推进 集体经营性财产 集体资源性财产 集体经营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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