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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中被害人自陷风险能否阻却违法?——基于“需保护性”的教义学模型改进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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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胜华 牛凯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21年第4期114-123,共10页
目前学界对过失犯中被害人自陷风险的研究已经从宏观转向微观,即从最初广泛的被害人教义学的整体建构,到现在特定的细节考虑,但是两方面内容并没有很好地进行统一,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被害人自陷风险是否可以阻却违法的问题上。刑法教义... 目前学界对过失犯中被害人自陷风险的研究已经从宏观转向微观,即从最初广泛的被害人教义学的整体建构,到现在特定的细节考虑,但是两方面内容并没有很好地进行统一,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被害人自陷风险是否可以阻却违法的问题上。刑法教义学分别提出注意义务的结构化处理、回溯禁止理论的结构化处理和共同犯罪理论的结构化处理等方案,但几乎均是在疑难案例出现之后的理论修正,为此需要进一步回归到基础理论,并从中提取特定的处理方案。正犯理论不仅面临自身嫁接的问题,还带来了正犯理论本身蕴含的问题;被害人教义学分别存在扩张和阻却两种趋势,但自相矛盾;社会相当性理论虽然具有一定的市场,但面临与客观归责理论同样的质疑。基于此,需要根据刑法目的在被害人自我决定和刑法家长主义之间寻求平衡点,进一步构建“需保护性”的教义学效果,以此来判定是否需要阻却违法,具体可行措施包括考察风险创设、行为正当与结果认知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犯 被害人自陷风险 违法性认定 需保护性 法律家长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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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被害人二元刑法体系之建构及其展开——以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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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彪 李瑞华 《海峡法学》 2019年第4期24-37,共14页
行为人刑法未将被害人作为主体纳入犯罪中作整体评价,有逾越刑法最后手段之危险。若须降低此种危险,被害人教义学提供了一个视角:被害人的保护可能性与需保护性为构建行为人——被害人二元刑法体系奠定了理论根基。应明确二元刑法体系... 行为人刑法未将被害人作为主体纳入犯罪中作整体评价,有逾越刑法最后手段之危险。若须降低此种危险,被害人教义学提供了一个视角:被害人的保护可能性与需保护性为构建行为人——被害人二元刑法体系奠定了理论根基。应明确二元刑法体系的价值追求,以法益为桥梁,贯穿于行为人的值得刑罚性与被害人的值得保护性,将被害人的情感需求以规范回应,并重视被害人之行为对犯罪进程的影响。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从刑事政策、立法以及司法上全面落实二元刑法体系,既能使信息被害人获得刑法保护,又可对行为人不枉不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教义学 行为人-被害人二元体系 个人信息 需保护性 值得刑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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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本身难题”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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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永茜 《青少年学刊》 2021年第5期57-64,共8页
我国并未采取少年刑法与刑法的“二元分离”制度。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用一部刑法的条件下,如何平衡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与追究未成年人责任之间的关系,就成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根本问题。在个人责任论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责任论,将保护... 我国并未采取少年刑法与刑法的“二元分离”制度。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用一部刑法的条件下,如何平衡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与追究未成年人责任之间的关系,就成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根本问题。在个人责任论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责任论,将保护主义与刑罚主义相结合,在成年人犯罪的责任概念基础上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概念,可以平衡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与追究未成年责任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本身难题”。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辨认控制能力上具有本质区别,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概念必须在“非难可能性”的基础上增加“需保护性”的概念。需保护性的概念包含三个要素:第一是再犯可能性;第二是矫正可能性;第三为保护相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年保护 少年责任 本身难题 非难可能性 需保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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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教义学理论的依据反思与功能批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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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焕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61-176,共16页
被害人教义学以被害人的应保护性和需保护性决定行为人的应罚性和需罚性为核心思想,其规范性依据是内含公民应先于国家保护自身法益理念的最后手段原则。合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论之下,被害人可能且可期待的自我保护是决定构成要件该当与... 被害人教义学以被害人的应保护性和需保护性决定行为人的应罚性和需罚性为核心思想,其规范性依据是内含公民应先于国家保护自身法益理念的最后手段原则。合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论之下,被害人可能且可期待的自我保护是决定构成要件该当与否的单一标准。但是,公民自我保护义务从最后手段原则的提取失败表明其无力取代刑罚功能。赋予构成要件个别要素贯彻一般性原则的功能,是对合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的不恰当运用,导致设定不同构成要素的刑法规范的虚无。这种让司法擅自解除国家保护义务因而“修正法律”的解释准则侵害了立法者对法益保护必要性的优先判断权。将防范风险的任务分配给被害人,在扩张违法行为人自由空间的同时限缩了信赖法律之公民的行动自由。作为防止刑法膨胀化的手段,被害人教义学欠缺有效性,无法借此实现该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教义学 最后手段原则 保护性 需保护性 刑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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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被害人教义学理论阐释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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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研 《中德法学论坛》 CSSCI 2017年第2期78-97,共20页
被害人教义学是在充分吸收了实证学科的犯罪学、被害人学营养的基础上,将被害人行为纳入构成要件体系进行具体分析,形成的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分支。被害人教义学是一种解释准则,依据被害人需保护性和保护可能性原则的判断,其功能在于对犯... 被害人教义学是在充分吸收了实证学科的犯罪学、被害人学营养的基础上,将被害人行为纳入构成要件体系进行具体分析,形成的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分支。被害人教义学是一种解释准则,依据被害人需保护性和保护可能性原则的判断,其功能在于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目的论上的限缩解释,将被害人因素考虑进构成要件允许的解释范围内,从而排除行为人行为的可罚性。被害人教义学是对刑法构成要件方法论上解释的重要补充,被害人教义学仅在解释构成要件的范围内有效,即将最后手段原则具体化时有效。被害人教义学的解释方法适用于关系犯之中而尤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解释见长,但关于被害人教义学自身的逻辑建构还待通过法理学上权利义务分析的视角,对被害人的义务进行确定从而判断被害人的责任分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因素 被害人教义学 需保护性原则 保护可能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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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教义学视域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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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彪 李瑞华 《刑法论丛》 2020年第1期188-216,共29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与司法呈现明显的行为人中心主义,理论研究也未充分关注被害人,导致难以有效治理个人信息犯罪。被害人教义学的思想原点是以被害人为视角提倡自由意志,其蕴含的最后手段原则、被害人的自我保护可能性与需保护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与司法呈现明显的行为人中心主义,理论研究也未充分关注被害人,导致难以有效治理个人信息犯罪。被害人教义学的思想原点是以被害人为视角提倡自由意志,其蕴含的最后手段原则、被害人的自我保护可能性与需保护性以及被害人自我负责较为契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治理需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确定个人信息权的基础上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调整为"个人法益+超个人法益"双重法益,并适当扩充被害人教义学的适用范围。结合被害人自我负责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类型化为被害人同意与被害人自陷风险,进一步构建以信息自决权为核心的当事人同意制度,具体化被害人自我保护可能性与需保护性、值得保护性的判断要素,在刑事政策、立法与司法上将被害人作为主体考虑并影响行为人的定罪与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权 信息自决权 需保护性 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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