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德国被害人教义学理论阐释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被引量:6
- 1
-
-
作者
郭研
-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
出处
《中德法学论坛》
CSSCI
2017年第2期78-97,共20页
-
基金
2016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犯罪人—被害人—国家’三元范式犯罪论体系转向”(项目编号16FXD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被害人教义学是在充分吸收了实证学科的犯罪学、被害人学营养的基础上,将被害人行为纳入构成要件体系进行具体分析,形成的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分支。被害人教义学是一种解释准则,依据被害人需保护性和保护可能性原则的判断,其功能在于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目的论上的限缩解释,将被害人因素考虑进构成要件允许的解释范围内,从而排除行为人行为的可罚性。被害人教义学是对刑法构成要件方法论上解释的重要补充,被害人教义学仅在解释构成要件的范围内有效,即将最后手段原则具体化时有效。被害人教义学的解释方法适用于关系犯之中而尤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解释见长,但关于被害人教义学自身的逻辑建构还待通过法理学上权利义务分析的视角,对被害人的义务进行确定从而判断被害人的责任分担。
-
关键词
被害人因素
被害人教义学
需保护性原则
保护可能性原则
-
Keywords
victim factors
the victim doctrine theory
the need for criminal protection
the possibility of protection
-
分类号
D917.9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