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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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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秋风 沈夕坤 +2 位作者 田侃 喻小勇 刘雪竹 《中国药房》 CAS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0期2742-2746,共5页
目的:系统了解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的管理模式,为我国非医疗处方权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启示。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对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的发展历程、类型、核心要素、实施现状及效果进行系统介绍,并对我国非医疗处方权模式的发展提出建议... 目的:系统了解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的管理模式,为我国非医疗处方权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启示。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对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的发展历程、类型、核心要素、实施现状及效果进行系统介绍,并对我国非医疗处方权模式的发展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英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非医疗处方权,经过多年的实践与一系列立法及修订,到2012年,独立处方权者(包括护士和药师)拥有为患者开具任何药品的法定权利。英国的非医疗处方权分为主要存在于社区药房中、限于特定疾病种类的独立处方权(包括护士独立处方权、药师独立处方权)和存在于医院或诊所、需要和医生等签订合作协议的补充处方权。其管理机构主要由一个国家行政部门(英国卫生部)和三个专业协会(英国护理和助产理事会、英国皇家药物协会、北爱尔兰制药学会)组成,其对处方权者的资质和相应责任有着详细、严格的规定。英国政府为非医疗处方权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非医疗处方权者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一模式的实施能够增加患者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借鉴英国非医疗处方权管理的发展经验,我国需通过完善立法、为非医疗处方权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扩大我国护士和药师的实践范围,建立健全非医疗处方权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措施,以促进我国非医疗处方权模式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医疗处方权 英国 护士 药师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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