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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岳麓秦简“尸等捕盗疑购案”购赏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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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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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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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肇庆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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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秦代对外邦人和本邦人的量刑是统一的,但购赏制度极其细密。岳麓秦简"尸等捕盗疑购案"中治、阆等人群盗盗杀人罪行明确,但由于身份不同,购赏标准也不同。秦人治等因伙同阆等群盗盗杀人,属亡从群盗盗杀人的死罪,其购金以捕死罪而非捕群盗的标准发放,是为七两。阆等为它邦人,符合"它邦人"及"非吏所兴,毋什伍将长者捕之"条件,以捕它邦人律而非捕群盗律为购赏标准,购金为二两。文书中"三两"为当时抄手之误,这并非个别现象,汉律中对此有相应惩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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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岳麓秦简
购赏
群盗
盗杀人
它邦人
非吏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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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bamboo slips of Qin dynasty
bounty
gang theft
theft and murder
foreigner
organize offici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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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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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时代语境与古籍诂正——《史记》《汉书》诂正三则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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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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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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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CSSCI
2016年第6期88-92,10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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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理解古籍,若脱离时代背景及具体语境,其含义往往游移不定。《史记》《汉书》中"非吏比者""文无害""百二""十二"四词自南北朝以来出现了诸多解说,究其根源,即在于此。"非吏比者"当是"非"和"吏比者"并列的两个词语,同时修饰三老和北边骑士。"文无害"则是秦汉时人对于"文法吏"的品评用语,含义是"深明文法而不刻害"。"百二""十二"应该解释为"百之二倍""十之二倍",才能体现出田肯强调齐秦地势险固且相当的原意,而此时"百之二倍(为二百)""十之二倍(为二十)"的实质其实是一个比值为二的比率,其中的"百""十"并没有数学上的含义,只是用于文学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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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吏比者
文无害
百二
十二
语境
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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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07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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