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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著作权侵权责任中的非损害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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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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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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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潍坊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63-6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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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及其类型多样性决定了著作权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难以准确界定,而这一特性,又致使传统民法中负担侵权行为人承担不作为义务的非损害赔偿方式开始转向责令行为人负担特定的行为义务,以救济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而使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所规定高度抽象的非损害赔偿方式,在著作权保护实践领域中出现了极为个案化的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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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损害赔偿方式
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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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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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方式的法理与实践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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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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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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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5-32,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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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医事法原理研究"(09YJC820123)
2010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未来利益的民法治理研究"(GD10YF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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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采取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竞合的模式,侵权责任法亦承载预防损害的功能。依功能定位的不同,八种侵权责任方式可划分为损害预防与损害赔偿两大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同属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妨害与损害概念的趋同性造成了许多学术误解,区分二者实有必要,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针对妨害源而非损害结果应成为理论共识。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虽不适用侵权归责原则,但亦非绝对无条件,而应遵循以违法性为责任成立要件、适度性为责任范围要件的规则,同时予以适当限缩,以体现利益衡量的法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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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妨害源
违法性
适度性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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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on-remedy liability
source of disruption
illegal
proportionality
balance of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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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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