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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校内非故意伤害监测结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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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小敏 周丽 +2 位作者 王峰娟 袁碧涛 林应和 《职业与健康》 CAS 2011年第15期1771-1772,共2页
目的为探索中小学生校内非故意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学生非故意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在2009—2010学年期间对深圳市21所中小学校进行哨点主动监测,学生发生伤害后填写《深圳市中小学生伤害报告》卡,由校医报至疾病预防控制... 目的为探索中小学生校内非故意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学生非故意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在2009—2010学年期间对深圳市21所中小学校进行哨点主动监测,学生发生伤害后填写《深圳市中小学生伤害报告》卡,由校医报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果报告校内非故意伤害病例212例,发生率为0.53%;伤害病例平均年龄(13.83±3.031)岁;男生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生(χ2=101.18,P<0.01)。伤害发生部位主要为上肢(49.5%)、下肢(28.8%)和头部(15.6%);受伤类型主要是跌落或坠落伤(38.2%),其次是运动伤(18.4%);伤害的后果为骨折(33.5%)、挫伤或擦伤(24.1%)、开放伤(24.1%)、扭伤或拉伤(15.2%);93.60%伤后能够完全恢复。结论学生校内非故意伤害的控制与干预应以社区为基础,强调共同责任,需社会多部门、多领域的共同协作,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从而降低非故意伤害在校园内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生 校内 非故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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