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末期病患善终权之真实意思表达及其认定
1
作者 罗钢 马振东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1期15-22,共8页
近年德、日等地善终权研究重点转向病患的意思真实及其表达。意思真实表达需要满足有效告知、具备同意能力、不存在意思瑕疵三个要件。刑法视域下善终权不适用代理规则。死亡直接阶段病患真实意思容易认定;非死亡直接阶段病患处于丧失... 近年德、日等地善终权研究重点转向病患的意思真实及其表达。意思真实表达需要满足有效告知、具备同意能力、不存在意思瑕疵三个要件。刑法视域下善终权不适用代理规则。死亡直接阶段病患真实意思容易认定;非死亡直接阶段病患处于丧失意识状态,在无生前预嘱的情形下,需特定法益主体进行事前判断,以恢复可能性和存活时间作为实体容许要件,并适用推定同意确定病患真实意思表示。我国在建立生前预嘱制度时,可建构意思真实表达的体系化结构,对于无预立医疗决定+无意思表示病患,允许有限制地适用推定同意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终权 意思真实 非死亡直接阶段 生前预嘱 推定同意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