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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规范构造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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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金星 《争议解决》 2023年第4期1228-1235,共8页
对于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通常认定为法定最高刑为五年的寻衅滋事罪的现象,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是否符合构成要件、是否罪刑相适应存在争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解决了将该类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 对于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通常认定为法定最高刑为五年的寻衅滋事罪的现象,理论与审判实务围绕是否符合构成要件、是否罪刑相适应存在争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解决了将该类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量刑畸重的问题。根据本罪的刑法定位和增设背景,本罪的保护法益包括秩序法益和人身法益。债务与手段的双重非法性是是否成立本罪的关键,应从本罪的双重保护法益出发,对非法债务的范围进行限制性解释,注重债务的反伦理道德属性,避免将单纯违反民事法律不违反社会常理的债务纳入规制范围;根据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三年以下的设置合理划定四类具体构成要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妥当处理本罪与类似罪名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债务罪 非法债务 非法催收行为 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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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催收贷款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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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荣 崔天亮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44-53,共10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经营性非法发放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该意见重点对非法放贷行为尤其是高利贷进行了规制,但对放贷后有可能产生的非法催收贷款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经营性非法发放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该意见重点对非法放贷行为尤其是高利贷进行了规制,但对放贷后有可能产生的非法催收贷款行为缺乏类型化分析。非法催收虽然与非法放贷关系密切,但是仍需要在刑法上进行独立评价。有必要结合刑法规范,该意见的规定和近几年发布的关于套路贷、软暴力、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的司法解释,对非法催收贷款行为的刑法性质进行系统地探讨并对类型化的非法催收行为进行全面的法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贷款行为 独立评价 类型化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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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法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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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云舟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23-30,共8页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法目的是对以暴力、“非暴力”手段实施的催收非法债务行为予以刑法回应。文章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论述催收非法债务罪异化扩张的内源性机理与逻辑进路。以规范目的为视角,确立公共秩序法益作为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法目的是对以暴力、“非暴力”手段实施的催收非法债务行为予以刑法回应。文章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论述催收非法债务罪异化扩张的内源性机理与逻辑进路。以规范目的为视角,确立公共秩序法益作为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并对催收非法债务罪中的“恐吓”“跟踪”“骚扰”三种行为手段予以解读、明晰其基本性质。以滋扰性为判断标准对其行为手段予以界定,从催收非法债务罪的限缩性研究出发,完成对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立法检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利贷 非法债务行为 公共秩序法益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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