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行政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不规范问题及立法规范的途径——对改革现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的若干建议 被引量:3
1
作者 朱忠裕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39-41,共3页
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 非立法性文件 公文处理 行文规则
下载PDF
对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理性审视 被引量:2
2
作者 陈丽芳 《广西社会科学》 2007年第1期80-83,共4页
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我国法定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地位,不是“应然”层面的法的渊源,但其却是“实然”层面的“法”,是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裁判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是行政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
关键词 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 地位 内容 效力
下载PDF
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责任探析 被引量:1
3
作者 陈丽芳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6期72-76,共5页
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它虽然不属于法的范畴,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不占位置,在金字塔型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中,其效力也最为低下。但因为它代表着党和政府,是党和政府传达大政方针的最主要的途径。所以具... 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它虽然不属于法的范畴,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不占位置,在金字塔型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中,其效力也最为低下。但因为它代表着党和政府,是党和政府传达大政方针的最主要的途径。所以具有无可替代的权威性。它在政府的公共管理中是一把双刃剑,起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虽然这些负面影响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但与我国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责任缺失不无关系重大。为此,必须立法规范责任体系,强化制定主体的责任意识,提升公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 责任
下载PDF
浅议地方人大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被引量:1
4
作者 韩淑华 《人大研究》 2004年第2期7-8,共2页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相比之下对地方规范性文件则监督不够 ,特别是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凸现出一些问题。
关键词 地方人大工作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立法性规范性文件 人大监督工作
下载PDF
违法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探讨
5
作者 陈丽芳 《探索与争鸣》 2007年第2期49-51,共3页
对于行政机关的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消极效应,责任追究是克服与化解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的责任研究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非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应界定为政治责任、宪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关键词 立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 违法 责任 界定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