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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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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江莉 亓培冰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01-104,共4页
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 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的特殊不当得利案件中,仍应当由请求人提出初步证据,但可以适当降低其证明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权益侵害不当得利 特殊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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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关系双重瑕疵的指示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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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翔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S1期54-56,共3页
传统的不当得利,往往只会涉及两方当事人,不管是给付型不当得利还是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其利害关系人仅有得利方和受有损失方两方,其涉及的问题是受损人是否能够向受益人请求返还利益。然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并非单纯的从受损方流向受益方,... 传统的不当得利,往往只会涉及两方当事人,不管是给付型不当得利还是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其利害关系人仅有得利方和受有损失方两方,其涉及的问题是受损人是否能够向受益人请求返还利益。然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并非单纯的从受损方流向受益方,在利益流动过程中,往往会有第三方参与的可能。本文拟在探究不当得利法律关系中的其中一种类型,即指示给付型不当得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示给付 给付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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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要件的重构——兼评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竞合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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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盛礼 张小萍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65-71,共7页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 由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欠缺清晰化,在理论上导致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违约得利之债难以区分,并使得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和物权的返还请求权、侵权之债的请求权产生竞合,也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制度的滥用,或是由于适用结果将违反法律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而不敢适用。因此,应该从不当得利制度的物权变动理论基础视角分别对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物权变动原因进行分析,重新构建其构成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物权行为理论 构成要件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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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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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丽峰 白德强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34-139,共6页
应当类型化分配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区分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两种类别。给付型不当得利中"没有合法根据"为给付人未实现给付目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无合法根据"为财产移转客观上违反交换正... 应当类型化分配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区分给付型和非给付型两种类别。给付型不当得利中"没有合法根据"为给付人未实现给付目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无合法根据"为财产移转客观上违反交换正义的利益平衡要求。给付型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又可区分为基于受损人自身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和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其中因受损人自身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中,"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而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中,"没有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没有合法根据 举证责任负担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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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中无法律上原因之证明责任分配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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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4期168-174,共7页
由于对不当得利制度和证明责任理论研究的不足,不当得利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不当得利中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分配应遵循如下原则: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如给付目的之基础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由受... 由于对不当得利制度和证明责任理论研究的不足,不当得利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不当得利中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分配应遵循如下原则: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如给付目的之基础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由受利益人对其受益有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如给付目的之基础法律关系曾经存在,而其后不存在,则由受损害人对受利益人之受益无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唯对于因受损害人的非给付行为所致的强迫得利,由受损害人对受利益人之受益无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此外则不区分财产利益变动是否基于受损害人之行为,一律由受利益人对其受益存在法律上原因负证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无法律上原因 证明责任 规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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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不当得利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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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艳君 《法制与经济》 2009年第14期69-70,73,共3页
不当得利制度源于罗马法,旨在调整无法律上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文章对德国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沿革、类型以及法律效果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与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的不当得利立法提供借鉴。
关键词 不当得利 德国民法典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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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中“无法律上原因”之证明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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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江莉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65-172,共8页
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我国民法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属于请求权形成规范,将"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分配给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人,这是不当得利诉讼中"无法律上原因"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准则。但应将不当得利细化进行... 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我国民法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属于请求权形成规范,将"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分配给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人,这是不当得利诉讼中"无法律上原因"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准则。但应将不当得利细化进行具体分析。不当得利分为给付型的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的不当得利,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中,非因请求人行为导致的不当得利,应当由被请求人证明其获益"存在法律上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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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添附之求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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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雪薇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年第6期95-96,共2页
《民法典分编草案(一审稿)》首就添附制度做出规定,但对添附求偿关系仍用语模糊,未言明请求权性质.本文拟结合比较法及学说观点,对比添附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目的、论证区分所有权及物上财产价值、着重分析"无法律上原因"此一... 《民法典分编草案(一审稿)》首就添附制度做出规定,但对添附求偿关系仍用语模糊,未言明请求权性质.本文拟结合比较法及学说观点,对比添附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目的、论证区分所有权及物上财产价值、着重分析"无法律上原因"此一构成要件,以证成不当得利制度解决添附求偿问题的正当性,并试图对《草案》117条做出恰当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添附 求偿关系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法律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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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抚养关系之认定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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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伊帆 《景德镇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11-116,共6页
因相关法律规范的欠缺,各地法院在处理欺诈性抚养纠纷时存在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较为突出。对于“欺诈性抚养”之内涵,应当从时间、主体以及主观等三个维度更迭。关于请求权基础的选择,否定说、行为无效说、无因管理说和债权让与说均... 因相关法律规范的欠缺,各地法院在处理欺诈性抚养纠纷时存在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较为突出。对于“欺诈性抚养”之内涵,应当从时间、主体以及主观等三个维度更迭。关于请求权基础的选择,否定说、行为无效说、无因管理说和债权让与说均无适用之基础。侵权行为说同时支持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在构成请求权竞合时,基于行权效率之考量可优先适用。在侵权之诉无法涵盖的诸多情形中,支出费用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欺诈性抚养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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