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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促进高校专业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措施评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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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绍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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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沈阳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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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85-8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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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JG14EB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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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分析了目前高校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优点和不足,提出了改进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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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师
终身学习体系
行政措施
非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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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iversity teacher
lifelong learning syste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non-administrative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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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5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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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合理设置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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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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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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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59-16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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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采取的是主体监管,即"机构监管",在这一主体监管模式下,产生了一些固有问题,一是对一些金融产品监管的不均衡和证券监管措施的设置不合理,二是在一定程度上,证券监管措施的设定与相关法律没有做到很好地衔接。合理设置证券监管措施的途径有:一是对审慎监管措施予以单独分类,二是合理规范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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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市场
证券监管措施
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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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ock market
securities regulatory measures
non-executive punitive regulatory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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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5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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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证监会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研究
被引量:1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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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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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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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学刊》
2008年第2期103-10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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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监管手段的多样化是近几年来中国证监会执法的一大特色,其中许多新的监管手段被中国证监会统称为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从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然而,这些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仍然需要具体确认是否确实具备"非行政处罚性",中国证监会是否有权采取这些措施以及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遵循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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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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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on-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measures
administrative penalty
administrative compulsory 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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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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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美国“337调查”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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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人菡
顾保军
贺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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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中小企业局法规处
浙江慈溪法院
浙江科技学院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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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18-2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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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的“337调查”是一种针对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竞争行为进行的不正当的非关税行政措施,近年来对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危害。“337调查”的实体法律依据主要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程序法律依据主要是美国《行政程序法》和《ITC实务和程序规则》。与我国企业已经熟悉的“特别301条款调查”和反倾销措施相比较,“337调查”有许多独特的法律特点。我国要加深对“337调查”的理解与认识,全方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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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337调查”制度
进口贸易
知识产权
非关税行政措施
《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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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337 investigations
legal basis
legal characteristic
strategy to m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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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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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证券市场禁入法律性质及适用的制度辨析
被引量: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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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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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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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2019年第1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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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下,在国家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及证监会积极推进"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法治背景之下,针对类似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等诸多的不合法的证券交易行为,证监会均作出了有力的回击——市场禁入。证券市场禁入在打击证券违法行为、整肃行政管理秩序的同时,其模糊的法律性质以及不甚明确的程序、裁量标准、法律适用及司法审查,亦为相对人权利救济带来隐患。立足于《行政处罚法》及相应的证券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应的司法案例及执法实践,以期对证券市场禁入制度进行实践意义上的考量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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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场禁入
非行政处罚措施
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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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51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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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处罚法定原则的困境与出路——以海洋行政执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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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玮
谭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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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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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第2期86-9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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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0年度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行政合法性的自然正义基础”(项目批准号:10wkpy03
项目编号:1009025)
中山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培育项目“解决南中国海问题的路径研究”(12000-3281901)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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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措施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定罚则时行政机关应采取非处罚性措施。但非处罚性措施难以法定,通常也无需法定。只有选择处罚,执法行为才能严格符合法治,因而奉行法治的结果,使行政执法越来越依赖于处罚手段,这显然有悖于法治保障人权的初哀。为促进非处罚措施的法治化,应当尝试将民事督促程序引入行政执法,作为治理违法行为和公共致害行为的常规手段,并可以首先在海洋行政执法中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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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处罚法定原则
海洋执法
非处罚性行政措施
行政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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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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