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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讼裁判的效力与变更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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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振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52-159,共8页
非讼裁判和诉讼裁判虽形式相同,但效力内容却差异很大。不仅如此,因实体法目的不同,不同类型非讼案件的裁判效力也有所差异。裁判变更程序虽很好地解决了非讼案件须因应情势变化不断调整裁判的需要,但同时也影响到裁判效力的稳定性;因... 非讼裁判和诉讼裁判虽形式相同,但效力内容却差异很大。不仅如此,因实体法目的不同,不同类型非讼案件的裁判效力也有所差异。裁判变更程序虽很好地解决了非讼案件须因应情势变化不断调整裁判的需要,但同时也影响到裁判效力的稳定性;因而裁判变更程序存在着严格的条件限定,其对裁判效力的影响在具体内容上也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讼裁判 裁判变更 形式确定力 既判力 形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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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民事特别程序中司法权的作用边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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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朝晖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20-31,共12页
民事特别程序是解决非权益争议事件的审判程序,透过法律事实的确认起到纠纷预防作用。然而我国适用该司法程序却深受行政权影响,导致司法权的救济作用边界难以有效厘清,极易遭受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以及权力分工原则的质疑。纵观域外民事... 民事特别程序是解决非权益争议事件的审判程序,透过法律事实的确认起到纠纷预防作用。然而我国适用该司法程序却深受行政权影响,导致司法权的救济作用边界难以有效厘清,极易遭受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以及权力分工原则的质疑。纵观域外民事特别程序,司法权介入非讼事件可划分为司法主管模式以及司法和行政共同主管模式,非讼事件并非纯粹依赖司法权获得救济。梳理其背后深层原理,可以发现非讼事件中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功能同质、效力相同,司法权介入的模式选择仅仅取决于历史传统因素。基于司法体制现状,我国应当沿用司法和行政共同主管模式,但需要同时改进主管制度、程序衔接制度以及司法审查制度,以此明晰特别程序中司法权的作用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别程序 程序 司法权 行政权 非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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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之立法论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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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诗岳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77-81,共5页
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 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种不同的价值外,尚需考虑担保物权登记凭证基于国家公权力所具有的特殊效力,即具有转化为执行力的内在禀赋。此外,社会存在决定法律制度,我们尚需反向考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实际运作效果,并基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恰当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裁判模式 非讼裁判模式 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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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助理的职责定位——域外司法事务官制度的借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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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自合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7年第2期65-79,共15页
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有必要科学界定法官助理的地位和职能。德国、奥地利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法官和司法事务官的分立。司法事务官从书记官的职能中分立、演变而来,在民事司法方面处理大量的、简易的非讼事件。法官... 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有必要科学界定法官助理的地位和职能。德国、奥地利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法官和司法事务官的分立。司法事务官从书记官的职能中分立、演变而来,在民事司法方面处理大量的、简易的非讼事件。法官处理诉讼事件和少量复杂、重要的非讼事件,并对司法事务官的处分进行审级上的监督。司法事务官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司法裁判权和非讼裁判权的本质区别。借鉴司法事务官制度和非讼裁判权理论,可以在专业性审判辅助业务之外,赋予法官助理相对独立的非讼裁判权,强化法官助理职责的独立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助理 员额制 非讼裁判 司法事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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