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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女性法律地位的历史变迁
1
作者
王连鹏
周红
《才智》
2013年第36期192-192,共1页
韩国现存最早的法律是古朝鲜社会实行的"八条法禁",但八条法禁的内容并没有全部流传下来,而且其中并没有涉及女性的条款。只能通过各种文献来间接推测当时女性的地位。作为父系共同家族形态的父权家族制度逐渐确立后,妻不具...
韩国现存最早的法律是古朝鲜社会实行的"八条法禁",但八条法禁的内容并没有全部流传下来,而且其中并没有涉及女性的条款。只能通过各种文献来间接推测当时女性的地位。作为父系共同家族形态的父权家族制度逐渐确立后,妻不具备独立的人格,而是像奴隶、家畜一样,被视为家长的私有财产,当父亡时,与其他财产一起,由其子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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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女性
法
律地位
历史变迁
韩国女性法
原文传递
题名
论韩国女性法律地位的历史变迁
1
作者
王连鹏
周红
机构
北华大学法学院
吉林市丰满区实验幼儿园
出处
《才智》
2013年第36期192-192,共1页
文摘
韩国现存最早的法律是古朝鲜社会实行的"八条法禁",但八条法禁的内容并没有全部流传下来,而且其中并没有涉及女性的条款。只能通过各种文献来间接推测当时女性的地位。作为父系共同家族形态的父权家族制度逐渐确立后,妻不具备独立的人格,而是像奴隶、家畜一样,被视为家长的私有财产,当父亡时,与其他财产一起,由其子息继承。
关键词
女性
法
律地位
历史变迁
韩国女性法
分类号
D931.26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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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韩国女性法律地位的历史变迁
王连鹏
周红
《才智》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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