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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视节目音乐著作权保护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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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舒婷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0期99-100,共2页
近年来,我国的电视节目形态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多种多样的电视节目类型应潮流而生,音乐类节目也成为一类大热的节目类型。《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Ⅸ蒙面歌王》等节目受到了大众的追捧,在收视率和口碑上都曾取得过较好的成绩。然... 近年来,我国的电视节目形态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多种多样的电视节目类型应潮流而生,音乐类节目也成为一类大热的节目类型。《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Ⅸ蒙面歌王》等节目受到了大众的追捧,在收视率和口碑上都曾取得过较好的成绩。然而,在这些节目利用音乐作品赚足热度、从中获益的同时,音乐著作权的问题没有得到同等的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视节目形态 音乐著作权保护 日本 节目类型 音乐作品 音乐 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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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环境下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与思考——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符合法理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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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金蔚 《管理观察》 2017年第22期67-68,共2页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环境下,音乐产业也被卷入了互联网浪潮中。音乐产业是一个艺术性产业,它的产品具有独创性,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在音乐产品数字化之后,音乐产品的传播范围持续扩大,传播速率加快。但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形成了威胁。本...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环境下,音乐产业也被卷入了互联网浪潮中。音乐产业是一个艺术性产业,它的产品具有独创性,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在音乐产品数字化之后,音乐产品的传播范围持续扩大,传播速率加快。但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形成了威胁。本文主要分析了互联网环境的特点及优势和音乐著作权维权的法理依据及主要侵权领域,然后对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保护音乐著作权提出了几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音乐著作权保护 商业模式创新 侵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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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中的音乐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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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怡 《商务与法律》 2005年第1期20-25,共6页
所谓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包括:(1)存储转发类业务;(2)呼叫中心业务;(3)因特网接入服务;(4)信息服务业务。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对应的是基础电信业务,基础... 所谓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包括:(1)存储转发类业务;(2)呼叫中心业务;(3)因特网接入服务;(4)信息服务业务。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对应的是基础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增值电信业务 音乐著作权保护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网络基础设施 基础电信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 接入服务 通信服务 数据传送 公共 因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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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羽泉侵权案看我国音乐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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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家奇 《法律与生活》 2013年第12期38-39,共2页
绝大多数著作权争议的发生源于对《著作权法》的理解偏差。因此,很多争议,最终权利人并未获得法律的支持。
关键词 音乐著作权保护 侵权案 著作权法》 著作权争议 理解偏差 权利人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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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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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7年第12期3-3,共1页
11月8日,北京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举行了音乐著作权保护授权文件交换仪式,并公布了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奥运会 音乐作品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音乐著作权保护 北京奥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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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作权法对背景音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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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晓云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4年第1期99-102,共4页
中国音乐家著作协会(音著协)已开始代表音像作品的版权人向在盈利性公共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机构收取使用费。实际上,这是国际上早已通行的做法。本文通过对1976年美国《版权法》第110条第5款的免责规定与广播音乐公司诉克莱尔珍品店公... 中国音乐家著作协会(音著协)已开始代表音像作品的版权人向在盈利性公共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机构收取使用费。实际上,这是国际上早已通行的做法。本文通过对1976年美国《版权法》第110条第5款的免责规定与广播音乐公司诉克莱尔珍品店公司案以及1998年'公平音乐许可法'对该案判例的修正的分析,介绍美国在这一方面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背景音乐 背景音乐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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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乐全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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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可 《海峡科技》 2002年第12期16-16,共1页
关键词 服务业 公共场所 背景音乐 收费标准 音乐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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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铃声也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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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河 《海峡科技》 2002年第12期16-16,共1页
关键词 手机 铃声 音乐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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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字音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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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征 《社会观察(北京)》 2005年第8期51-53,共3页
MP3和P2P在技术上的优势和高效便利的特点,使得目前全球网络上以MP3文件格式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数量以百万计。许多网络提供商如雨后春笋般,铺天盖地地开始了建立P2P软件系统,提供共享音乐作品的服务。由于技术发展更趋于先进和隐蔽... MP3和P2P在技术上的优势和高效便利的特点,使得目前全球网络上以MP3文件格式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数量以百万计。许多网络提供商如雨后春笋般,铺天盖地地开始了建立P2P软件系统,提供共享音乐作品的服务。由于技术发展更趋于先进和隐蔽,使P2P技术甚至已经涉及到电脑软件,视频作品,电子游戏等方面。虽然世界各目都制定了著作权法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TRIPS协定.WIPO组织制定的表演和唱片等与音乐著作权保护相关的国际公约也不在少数,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网络传输功能的加强,一切现有的著作权法律法规也受到了强烈地冲击。因而,在MP3和P2P技术的冲击之下,如何保护音乐作品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成为著作权法律领域的重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音乐 全球网络 P2P技术 知识产权保护 音乐著作权保护 TRIPS协定 音乐作品 著作权 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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