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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特区中创新形式的限度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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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思聪 黄居仁 《华文教学与研究》 CSSCI 2019年第4期11-20,共10页
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除了句法创新之外,还包括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等层面的创新。所有的创新形式都具有各自的限度,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具体来说,句法创新无法突破普遍语法,一定能够在其内部得到解释;词法创新无法突破词法框... 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除了句法创新之外,还包括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等层面的创新。所有的创新形式都具有各自的限度,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具体来说,句法创新无法突破普遍语法,一定能够在其内部得到解释;词法创新无法突破词法框架,所有词都可于其中获得定位;词汇语义创新无法突破知识本体,必须位于其概念关系架构之中;音系创新无法突破音位组配规则,只能选择规则允许的音节;文字创新无法突破造字法则,均需以有限的几种造字方法为依据。各种规则法则构建出了系统网络,而语言创新只能发生在网络中的空缺位置上,是有规律、有限度、可预测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语言特区 普遍语法 词法框架 知识本体 音位组配 造字法 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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