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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事实效力类型化构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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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蔚 吴英姿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3期15-30,共16页
最高人民法院为维护司法权威,避免就同一事实争议事项出现矛盾裁决,制定了预决事实效力规则。现行一般性规则载于«证据规定»第10条。然而,于民事诉讼理论而言,前后诉双方当事人相同时,准许在后诉中就预决事实再争议,不仅超出... 最高人民法院为维护司法权威,避免就同一事实争议事项出现矛盾裁决,制定了预决事实效力规则。现行一般性规则载于«证据规定»第10条。然而,于民事诉讼理论而言,前后诉双方当事人相同时,准许在后诉中就预决事实再争议,不仅超出程序保障必要,也有违程序效力;后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实质性参与前诉,却要承担推翻预决事实的反证责任,既欠缺程序保障也危及实体权益。从诉讼实践看,个案中援引该规定也存在有失公允、司法权威缺失的情形。理论及实践层面的不当是因为制定此规则时仅着眼于前后诉的“事实”共通,而忽视了前后诉的“当事人”关联。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既定目标,应引入前后诉当事人的关联性要素,并以后诉当事人在前诉程序参与权保障情形为界,构筑适用不同情形、产生不同效力的预决事实效力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 预决事实效力 程序保障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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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事实预决效力 被引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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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志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30-138,共9页
《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具有预决效力,但是我国学者对此认识不同,从立法论上看也应当否定上述事实预决效力。事实预决效力的主张无法得到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支持,为达到扩大既判力的目的,应当提起独立的中间确认之诉。... 《证据规定》第9条规定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具有预决效力,但是我国学者对此认识不同,从立法论上看也应当否定上述事实预决效力。事实预决效力的主张无法得到传统既判力理论的支持,为达到扩大既判力的目的,应当提起独立的中间确认之诉。比较法上虽然存在扩张既判力范围的理论主张,但是存在标准模糊、缺乏可预见性以及可能无谓浪费诉讼资源的弊端,也不适合我国现有的发展程度,应当澄清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可能造成的误解。此外,预决效力不同于既判力的事实排除效,也不同于公文书的证明力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效力 既判力 争点效 事实排除效 公文书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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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的裁判效力 被引量:2
3
作者 柯阳友 《现代法治研究》 2016年第2期46-61,共16页
民事公益诉讼的裁判效力是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运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裁判效力方面,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既有共通性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从既判力扩张、禁止重复起诉、事实预决效力和执行力等四个方面构建民事公益诉讼裁判的效... 民事公益诉讼的裁判效力是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运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裁判效力方面,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既有共通性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从既判力扩张、禁止重复起诉、事实预决效力和执行力等四个方面构建民事公益诉讼裁判的效力体系。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扩张至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并具有向私益诉讼原告单向扩张的效力,客观范围不限于裁判主文中的判断事项而向判决理由部分扩张,时间范围适度扩张。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适用"一事不再理"规则。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对私益诉讼具有预决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判具有执行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效力 既判力扩张 禁止重复起诉 事实效力 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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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后诉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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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一博 《法治论坛》 2014年第3期247-256,共10页
2013年《民事诉讼法》在第15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司法确认诉外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内容。这在立法上构建了司法确认诉外调解协议制度的基本框架。但这一规定仅仅把司法确认后的诉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规定为强制执行力,而并没有对司法确... 2013年《民事诉讼法》在第15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司法确认诉外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内容。这在立法上构建了司法确认诉外调解协议制度的基本框架。但这一规定仅仅把司法确认后的诉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规定为强制执行力,而并没有对司法确认后诉外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所应当包含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做出突破性的规定。这就影响了ADR机制的合理构建。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诉外调解协议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就有必要从应然的角度去分析司法确认后诉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明确司法确认诉外调解协议后,产生当事人主观诉权丧失、既判力和司法确认案件事实预决效力的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确认 诉外调解协议 主观诉权 既判力 事实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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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标的:实践、识别与制度化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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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重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4-133,共20页
"无民事权益争议"的界定是理解和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难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采取程序标的与相关诉讼标的的一元结构,其实质是通过向非讼程序逃逸,挤压被申请人的诉讼权利。以此为代表的诉讼案件非讼化趋势与我国多年来... "无民事权益争议"的界定是理解和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难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采取程序标的与相关诉讼标的的一元结构,其实质是通过向非讼程序逃逸,挤压被申请人的诉讼权利。以此为代表的诉讼案件非讼化趋势与我国多年来为了摆脱"非讼化"的当事人主义改革目标背道而弛。为了将"无民事权益争议"的法定标准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坚持非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的二元格局。非讼程序并不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仅产生获得执行依据的诉讼法律效果。除了非实质性异议以及程序性异议,其他民事权益争议包括对其成立与否的判断均应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为了避免预决效力对后诉当事人证明活动的不利影响以及节约司法资源,应当避免诉讼标的与非讼标的在审理范围上的高度重合。以物权法第16条为参照,考虑到超短审限和审级特征,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将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标的原则上限于不动产抵押权,例外认可存在统一登记机构实质性审查和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权利质权,如上市公司股权质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非讼程序 民事权益争议 诉讼标的 事实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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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文书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的限缩 被引量:24
6
作者 曹志勋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37-154,共18页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4条确立了公文书的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将作为真实公文书内容的待证事实推定为真,这在案件证明上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则具有我国特色,从应用范围和推定效力来看,在...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4条确立了公文书的实质证明力推定规则,将作为真实公文书内容的待证事实推定为真,这在案件证明上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则具有我国特色,从应用范围和推定效力来看,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域中原则上均没有直接参考。在我国法上,应当重新审视法院裁判就其认定事实的预决效力,从解释论上限缩其范围固然有助于缓解虚假诉讼带来的危害,但是由于该规则的理论依据阙如,在立法论上应予否定。处分性公文书诸如法院裁判文书、结婚证、不动产登记簿等能够实质证明法律行为作出的过程和内容,但其证明力不应扩大到书证中对其他事实的说明和认定。报道性公文书和私文书原则上不适用该法定证明力规则,但应注意识别相关实体法规则,并可考虑依据经验法则作出事实上的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书证 实质证明力 推定 公文书 处分性文书 事实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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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案外第三人的救济——解读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日本法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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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明洲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5年第2期73-87,共15页
虚假诉讼不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特有的现象,有诉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不应强调虚假诉讼问题的地域特殊性,而应当将虚假诉讼的各种情形分类,进行类型化研究。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区分一方当事人侵害另外一方当事... 虚假诉讼不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特有的现象,有诉讼的地方就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解决虚假诉讼问题不应强调虚假诉讼问题的地域特殊性,而应当将虚假诉讼的各种情形分类,进行类型化研究。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区分一方当事人侵害另外一方当事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其次,在双方当事人共同侵害案外第三人权利的虚假诉讼中,应当区分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以及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最后,具体讨论法律应当为受判决既判力拘束的案外第三人和仅受前诉判决事实影响的案外第三人分别提供怎样的事前救济、事后救济。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继受于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本文从立法史的角度整理了日本法中虚假诉讼案外第三人救济的发展脉络,希望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体系性解释虚假诉讼处置问题产生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再审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登记请求权 事实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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