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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总付邮费预印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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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晓慧 晋枫 天珉 《上海集邮》 2001年第11期43-44,共2页
近日,一种“收件人总付邮费”的预印信函正在悄然兴起。总付邮费标志规格基本一致,矩形,40×20mm。上海贝塔斯曼文化实业有限公司预印邮简,总付邮费批准单位为上海市邮政局。
关键词 “收件人总付邮费” 预印信函 邮政管理局 邮资已付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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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总付邮费预印信函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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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彦斌 邱润发 田鹤年 《上海集邮》 2002年第7期41-41,共1页
2001年第11期介绍了部分“收件人总付邮费”预印信函,现补充三例: 一、湖北省邮政函件局预印片,在“收件人总付邮费”标志中增加“有效期:2001.07.20-08.30”字样(图1)。
关键词 预印信函 个人收藏 湖北省邮政件局 广源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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