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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二审路径探析
1
作者 李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0-37,共8页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二审裁判的难点是,一审法院对先位之诉作出原告胜诉判决,被告提起上诉后,未经一审法院裁判的后位之诉是否移审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先位之诉无理由时,能否直接对后位之诉作出判决?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后位之诉移审...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二审裁判的难点是,一审法院对先位之诉作出原告胜诉判决,被告提起上诉后,未经一审法院裁判的后位之诉是否移审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先位之诉无理由时,能否直接对后位之诉作出判决?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后位之诉移审且当然得裁判说(肯定说);二是后位之诉不移审与裁判说(否定说);三是后位之诉移审但原告声明始得裁判说(折衷说)。肯定说与否定说均过于绝对,折衷说更为合理,但由于我国上诉制度缺乏附带上诉、扩张上诉声明等规定,导致折衷说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故必须对折衷说进行适当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 先位之诉 后位之诉 移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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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诉之预备合并 被引量:10
2
作者 胡振玲 刘学在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33-37,共5页
关键词 预备合并 当事人 无理由 上诉审 法院 民事诉讼模式 排斥关系 民事诉讼法 原告 诉讼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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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竞合解决新论——以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为解决途径 被引量:10
3
作者 李磊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6-24,共9页
为了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实体法学者和诉讼法学者均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实体法学者主要沿着请求权竞合理论的途径来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先后提出了法规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请求权双重构造说、全规范统合说等观点,诉... 为了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实体法学者和诉讼法学者均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实体法学者主要沿着请求权竞合理论的途径来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先后提出了法规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请求权双重构造说、全规范统合说等观点,诉讼法学者则主要沿着诉讼标的理论的途径来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先后提出了诉讼法说、新实体法说、生活利益说、法律地位说和事实说等新诉讼标的理论,由于上述观点或理论本身存在的某些弊端或缺陷,其均难以彻底解决请求权竞合问题,而由于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特殊的程序构造,其能够成为缓解或避免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 竞合 诉讼标的 预备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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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及其适用 被引量:4
4
作者 刘田玉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1期77-83,共7页
预备合并之诉是有顺位的诉之合并方式 ,其构成有特殊的要件。在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上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经过了长期的争论。现今各国民事诉讼都已承认预备合并之诉的实用价值 ,但对于它的具体程序仍有不同的学说观点和实际做法。在... 预备合并之诉是有顺位的诉之合并方式 ,其构成有特殊的要件。在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上 ,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经过了长期的争论。现今各国民事诉讼都已承认预备合并之诉的实用价值 ,但对于它的具体程序仍有不同的学说观点和实际做法。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预备合并之诉 ,应当解决如何判断主位请求“败诉”和诉讼费用的负担等实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性 民事诉讼 预备合并之诉 预备请求 诉讼请求 审判制度 审判范围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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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主观预备合并理论的再探讨 被引量:2
5
作者 王嘎利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95-100,共6页
对于诉的主观预备合并理论,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本文通过对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性质、要件以及这一诉讼类型在实践中所遭遇问题的阐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考察了这一制度在国外的最新发展动向。本文认为,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在我国诉讼法上... 对于诉的主观预备合并理论,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本文通过对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性质、要件以及这一诉讼类型在实践中所遭遇问题的阐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考察了这一制度在国外的最新发展动向。本文认为,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在我国诉讼法上的确立有其现实意义,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现实意义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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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类型新解 被引量:1
6
作者 李磊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2期81-85,共5页
德国学者根据先位请求与后位请求之间的审判关系,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分为固有的预备合并与非固有的预备合并;日本学者根据先位请求与后位请求之间的实体法关系,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分为可以并存的预备合并与不能并存的预备合并。笔者建... 德国学者根据先位请求与后位请求之间的审判关系,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分为固有的预备合并与非固有的预备合并;日本学者根据先位请求与后位请求之间的实体法关系,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分为可以并存的预备合并与不能并存的预备合并。笔者建议首先依先后位之诉之间的程序法关系,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分为固有预备合并之诉与非固有预备合并之诉,然后再依先后位之诉之间的实体法关系,将固有预备合并之诉分为真正预备合并之诉与不真正预备合并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 选择合并 先位之诉 后位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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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一审裁判规则刍议
7
作者 李磊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1期8-10,30,共4页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至少包含两种请求或诉,即先后位请求或先后位之诉。对于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一审裁判规则,具体而言,如果先位之诉全部胜诉,法院毋庸裁判后位之诉,后位之诉效力待定;如果先位之诉部分胜诉,往往也代表先位之诉所涉及的法...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至少包含两种请求或诉,即先后位请求或先后位之诉。对于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一审裁判规则,具体而言,如果先位之诉全部胜诉,法院毋庸裁判后位之诉,后位之诉效力待定;如果先位之诉部分胜诉,往往也代表先位之诉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成立,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宜再继续裁判后位之诉;如果先位之诉败诉,无论后位之诉有无理由,法院都应当对后位之诉作出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 裁判规则 先位之诉 后位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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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预备合并诉讼的适用检视与借鉴 被引量:4
8
作者 陈元庆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60-67,共8页
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就主观预备合并诉讼已有丰富的适用实践。通过对其适用的典型案例所反映出的颇具争议的问题,如适用价值、被告地位不安定、诉讼系属及当事人诉讼地位等问题进行充分理论检视后,可发现,相关理论已能较好地消解学界对... 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就主观预备合并诉讼已有丰富的适用实践。通过对其适用的典型案例所反映出的颇具争议的问题,如适用价值、被告地位不安定、诉讼系属及当事人诉讼地位等问题进行充分理论检视后,可发现,相关理论已能较好地消解学界对被告地位不安定等问题的疑虑,虽然在复杂上诉审情形下被告诉讼地位及其裁判问题还有较大争议,但这并不足以否认该制度设立趣旨。这些实践经验总结及理论争鸣,为我国大陆地区将来构建主观预备合并诉讼提供了有益经验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 适用检视 备位被告不安定 诉讼系属 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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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主观预备合并诉讼制度之塑造
9
作者 王春阳 石晓波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86-195,共10页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是指在民事共同诉讼程序中,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原告或原告将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被告,提起不能并存的诉讼请求,并列明各当事人及诉请的顺位关系,原告声明法院优先支持先位诉请,预备先位诉请无理由时...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是指在民事共同诉讼程序中,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原告或原告将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被告,提起不能并存的诉讼请求,并列明各当事人及诉请的顺位关系,原告声明法院优先支持先位诉请,预备先位诉请无理由时,请求法院支持后位诉请。主观预备合并诉讼形态符合诉讼经济、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实现实体权利等价值追求,具备本土化建构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条件。在借鉴域外经验与考量我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主观预备合并诉讼的主体合并类型应限于被告预备合并型,先后位之诉的合并类型应为仅存在获胜顺位关系型。其程序规则设计主要包括:先后位之诉在一审中应当一并审理和裁判;先后位之诉在上诉审中需诉讼程序统一进行;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作出的实体性诉讼行为仅对自己生效,作出的程序性诉讼行为对全体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 共同诉讼 诉讼合并 一次性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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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本土建构 被引量:2
10
作者 王晓玲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108-114,共7页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主位之诉、预备之诉合并于同一诉讼程序之中,具备本土建构的制度条件与实践基础。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法律构造以被合并的两诉在实体法、程序法上的关系为核心,在实体法上是不相容的两个诉讼...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主位之诉、预备之诉合并于同一诉讼程序之中,具备本土建构的制度条件与实践基础。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法律构造以被合并的两诉在实体法、程序法上的关系为核心,在实体法上是不相容的两个诉讼标的或请求;程序法上,主位之诉胜诉是预备之诉的解除条件,主位之诉败诉是预备之诉的停止条件。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本土建构应以预备之诉之"附条件"作为制度实质,以此确定程序的具体适用。主位之诉与预备之诉的起诉及其序位关系由原告依据其程序选择权与处分权而定,法官释明仅限于特定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合并 预备合并 主位之诉 预备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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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比较研究
11
作者 江丽丽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27-128,共2页
在大陆法系的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对客观预备合并之诉都已进行过深入的探讨。虽然学者们在认识上有很多的分歧,但该制度的优点是不能被忽视的,如在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解决纠纷彻底性和矛盾裁判的防止等方面占据独特优势,这些优势... 在大陆法系的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对客观预备合并之诉都已进行过深入的探讨。虽然学者们在认识上有很多的分歧,但该制度的优点是不能被忽视的,如在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解决纠纷彻底性和矛盾裁判的防止等方面占据独特优势,这些优势是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相契合的。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下,如何通过适当的程序让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是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佳策略就是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正确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 主位之诉 备位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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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相斥性原理
12
作者 李海鑫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66-74,共9页
诉的客观预备合并系不可并存且具有先后顺位之请求的合并。我国未确立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但实践中该种诉讼被广泛适用。法官错解主备位请求相斥性原理,悖离处分权主义,错用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审理案件,对当事人权益造成侵害。审视... 诉的客观预备合并系不可并存且具有先后顺位之请求的合并。我国未确立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但实践中该种诉讼被广泛适用。法官错解主备位请求相斥性原理,悖离处分权主义,错用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审理案件,对当事人权益造成侵害。审视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历史演进历程,相斥性原理历经了“肯定—否定”的变迁过程。我国对相斥性原理不宜一概否定,而应采取肯定观点。在此基础上,须明确相斥性原理的立足点不在于诉讼请求不可并列之表象,而在于诉讼请求所依托法律关系状态异位性之实质。我国具备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实践基础,应当以相斥性为理论内核明确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若干构成要素,以此构建本土化的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预备合并之诉 诉之客观合并 相斥性原理 诉讼请求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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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备合并之诉在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的引入
13
作者 赵宸可 《债券》 2021年第12期45-49,共5页
债券虚假陈述纠纷往往伴随着发行人兑付违约。出于防止债券持有人借由多种司法程序实现双重获利的考量,侵权之诉和兑付违约之诉择一适用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现象,但也导致债券持有人诉讼利益因此有所减损。通过引入预备合并之诉,将债... 债券虚假陈述纠纷往往伴随着发行人兑付违约。出于防止债券持有人借由多种司法程序实现双重获利的考量,侵权之诉和兑付违约之诉择一适用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现象,但也导致债券持有人诉讼利益因此有所减损。通过引入预备合并之诉,将债券虚假陈述侵权之诉和兑付违约之诉一体审理,有利于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在具体适用上,可考虑将请求发行人和对虚假陈述行为有过错的中介机构承担虚假陈述连带赔偿责任之诉作为在先诉讼,将请求发行人承担兑付违约责任之诉作为在后诉讼,由对虚假陈述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之诉 虚假陈述 债券违约 双重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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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合并之诉的构成及其司法适用规则
14
作者 童格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54-59,共6页
预备合并之诉是具有顺位的特殊诉讼合并之形态。实践中,预备合并之诉主要涉及初审程序中主位之诉和备位之诉的协调及上诉审程序中审判范围之确定等难题。由于相关立法缺失,实务操作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基于诉权保障、确保裁判统一和诉... 预备合并之诉是具有顺位的特殊诉讼合并之形态。实践中,预备合并之诉主要涉及初审程序中主位之诉和备位之诉的协调及上诉审程序中审判范围之确定等难题。由于相关立法缺失,实务操作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基于诉权保障、确保裁判统一和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初审法院不得同时审理备位之诉和主位之诉,上诉法院的审判范围则应依当事人双方是否上诉的情形以及初审法院对主位之诉和备位之诉所作不同判决予以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之诉 主位之诉 备位之诉 诉讼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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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及其制度构建
15
作者 商丹丹 《法学(汉斯)》 2022年第4期551-558,共8页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作为诉的主观合并中的分类之一,因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其重要性在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的现代化社会越来越凸显。对于主观预备合并制度,尽管国内外都存在较大的争论,但总体是肯定说占主导地位,且经过肯定说学者对理论的不...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作为诉的主观合并中的分类之一,因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其重要性在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的现代化社会越来越凸显。对于主观预备合并制度,尽管国内外都存在较大的争论,但总体是肯定说占主导地位,且经过肯定说学者对理论的不断修正,已经能较好地消解理论存在的不足。我国引入主观预备合并制度是具有正当性基础,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的。在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审判程式的构建上,应摒弃附条件说,只保留其先后位顺位关系,并将其适用限定在法律关系不明的情形中。允许备位被告参与到主位诉讼的审理中来,在主位请求有理由时,对备位请求一并作出判决,以此来保证两诉在上诉审中的裁判统一性,通过确立争点效避免被告可能因再诉而遭受的不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统一裁判 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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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本土适用
16
作者 谭文浩 《商情》 2022年第1期161-163,共3页
早在上世纪德日等国就已对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作出了许多理论探索和司法实践,然而当时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轻视诉讼法研究,客观预备之诉未在我国得到发展。随着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员额法官制度的推行,我国正面临案件繁多、法官稀少的窘... 早在上世纪德日等国就已对客观预备合并之诉作出了许多理论探索和司法实践,然而当时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轻视诉讼法研究,客观预备之诉未在我国得到发展。随着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员额法官制度的推行,我国正面临案件繁多、法官稀少的窘境。同时,《民法典》的颁布使得我国请求权竞合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学理上对于诉讼标的理论的讨论也愈发激烈,“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民事审判理念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为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又一次走进了法学人的视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预备合并 请求权竞合 一次性解决纠纷 处分权 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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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引入必要性与诉讼构造
17
作者 毛晨冉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43-48,共6页
传统与重构的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在诉讼构造上各存在的优势及缺陷提供了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完善思路,即在传统与重构理论之间寻找中间路线,在保留顺位关系的基础上解决裁判统一及被告权益保护问题。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所具有的独特的诉... 传统与重构的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理论在诉讼构造上各存在的优势及缺陷提供了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完善思路,即在传统与重构理论之间寻找中间路线,在保留顺位关系的基础上解决裁判统一及被告权益保护问题。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所具有的独特的诉讼功能以及我国目前现实的需要,明确了我国有引入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必要性。在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的诉讼构造上,一审审理应当保留主位请求与备位请求的顺位关系,但可赋予备位被告辩论权。在二审中,采用对主位请求与备位请求拟制上诉的方式以维持裁判统一。备位被告的利益可以用争点效理论和诚实信用原则加以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备位被告 裁判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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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预备合并之诉及制度建构研究 被引量:17
18
作者 张卫平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3-93,共11页
在民事诉讼中,当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并存或处于择一状态时,允许作为共同诉讼予以合并,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实体权利的实现。但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民事诉讼法学界对此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对于这一问题争议的消解,... 在民事诉讼中,当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并存或处于择一状态时,允许作为共同诉讼予以合并,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实体权利的实现。但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民事诉讼法学界对此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对于这一问题争议的消解,一方面,需要通过研究的深化,厘清问题之所在,辨别这些问题是否为结构性障碍;另一方面,一旦明确系非结构性问题,则需要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在制度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如适用要件及相应的审理规则,以尽可能消除主观预备合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缺陷,使其充分发挥预备合并的正面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的合并 诉的主观合并 诉的客观合并 预备合并 选择性合并 共同诉讼 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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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合并之诉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8
19
作者 李丽峰 浦欣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4-36,共13页
原告可以基于同一案件事实,针对不同主体、不同诉讼标的提出多个诉,法院按照原告安排的顺序进行审理,是为预备合并之诉。预备合并之诉具有节约诉讼成本、保障裁判统一、实现实体公正和保护当事人诉讼处分权等制度功能。主观预备合并之... 原告可以基于同一案件事实,针对不同主体、不同诉讼标的提出多个诉,法院按照原告安排的顺序进行审理,是为预备合并之诉。预备合并之诉具有节约诉讼成本、保障裁判统一、实现实体公正和保护当事人诉讼处分权等制度功能。主观预备合并之诉虽有违反诉讼程序安定之虞,但可以通过制度手段补正;而且,其防止被告间推诿责任、防止诉讼延滞、节省诉讼成本等实践意义更使之瑕不掩瑜。在审理中,先诉有理由时,后诉的诉讼系属在先诉判决发生效力时消灭;先诉上诉时,后诉的诉讼系属停留在一审阶段。一审应该先对先诉进行审理和判决,并视先诉的审理和判决结果对后诉作出不同的处理。二审中,在先诉胜诉、后诉未作判决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的,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裁判有错误,应将案件发回重审。在先诉败诉、后诉胜诉情况下,后诉被告有上诉权。在先诉与后诉均败诉情况下,享有上诉权的只有原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合并之诉 合并之诉 诉讼系属诉讼成本 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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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及对我国立法之借鉴 被引量:4
20
作者 罗水平 熊洋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48-150,共3页
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制度对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法院作出相互矛盾之裁判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立法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理论和通例,确立该制度。与此同时,应当将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中的主位请求与预备请求之间的关系定位为&... 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制度对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法院作出相互矛盾之裁判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立法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理论和通例,确立该制度。与此同时,应当将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中的主位请求与预备请求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相互排斥",在民诉法中正面确立法官释明制度,对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的诉讼费用类比适用诉之追加的计算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的预备合并之诉 法官释明制度 诉之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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